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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错失良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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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除夕刚好立春,而正月初一是六九的第一天,这叫春打六九头,虽然天气乍暖还寒,冬的冷意并未稍退,但是春天悄悄来了。

    婚期定在阳春三月,万物复苏,春暖花开之时。眼前到了年根底下,离着还有段日子,算算今年是我在李府过的最后一个春节,府内上上下下喜气洋洋,令他们又爱又恨的三小姐再过不久就要嫁入皇家做王妃,在他们看来这门婚事极好,内心的喜悦难以遮掩,各个见到我眉开眼笑,情绪高昂。

    张伯站在院内有条不紊地指挥下人们工作,李府门前高高悬挂起大红灯笼,各个大屋门楣、房檐上贴满红彤彤带着喜气的对联、吊钱,陈嫂和几名丫鬟提着刚采买的瓜果蔬菜从外回来,看他们兴高采烈地忙里忙外,我淡淡抿唇一笑,终于恢复到以前那个温暖祥和的家。

    老天给每人一道选择题,爹筹集银票;娘备好行装;二哥铺好后路;张伯特意不安排人守夜,自己偷偷藏在院内,盯着李府大门;陈嫂每天都做各种我爱吃的糕点和包子,备在灶台旁;德叔把马棚的马喂得膘肥体壮,修剪好马蹄,马鞍也做小了一号,他们为我准备好一切,怕我饿着,冻着,没人照顾。违抗皇命的后果连普通老百姓都知道,他们毅然决然选择我,不怕流言,不畏生死,而我又何曾舍得!

    在爱情和亲情的选择中,我选择后者。我忘记了初见的怦然心动,掩埋用情至深的承诺,对我来说世间万物皆可抛弃,唯有家人不可辜负!除了偶尔脑海中闪过片段记忆,心一阵跳疼,留给时间治愈吧,会忘掉的,现在对我们每个人来说是最好的结果。

    我沐浴在和煦暖阳中,体会季节交替,那冻得像铁疙瘩一样的土地有了缓慢,肉眼察觉不到的蠕动,新的生命在孕育生长,等待强大,在下一个曙光来临之际破土而出。

    自打我放弃黑衣大侠那一刻,慢慢从内心接受这个现实,我未来的夫君——段青,五皇子,对于他的事也略有耳闻。

    年幼时随军打仗,十五岁亲自治军,十六岁率军打赢了侵犯边境的南岳,击退了频频挑衅滋事的西夏,这两大战役令黑马银甲的少年声名鹊起,他的黑骑军所向披靡。他是战场上敌人闻风丧胆的罗刹,朝堂中众臣无人敢窥探的将军。

    此人除了骁勇善战、善于谋略之外,治理军队也井井有条,将士们对他即敬且畏。作为军中最高统帅却毫无架子,每逢行军,必与将士们同锅而食,同帐而寝,若打了胜仗,必拉着将士们席地而坐喝上两大碗烈酒,若拔城夺地,必身先士卒冲在军队之首斩杀敌军。

    但说到这位五皇子就不得不提一件事,被人尘封的血色回忆。当时黑骑军刚刚在与南岳的战役中取得胜利,段青接到密报,西夏犯边,宋辉大将军死守龙崖关数日,段青人马未作休息立即赶赴西部边境。探子回报,龙崖关失手,塞外横尸遍野,城墙早已攻破,段青不得不带领人马退居临近的边城。刚落脚,城门外聚集了许多投奔过来饥寒交迫、瘦骨嶙峋的百姓,段青竟下令不得打开城门,亲眼看着这几百人病死、饿死,这件事给当地城内活着的人留下难以磨灭的记忆,给这位少年将军蒙上了狠戾和残暴。这件事京城的百姓知之甚少,九成都是道听途说,听闻者无不对这五皇子咬牙痛骂,对他的暴戾更加惧怕。而大哥李峰的看法却与民众截然相反,因为这事大哥和二哥没少争论不休。政治,我是听不懂,两位好哥哥谁给我好处,我就义不容辞举手支持谁。

    好像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我竟然要嫁个段青,可是到底大哥对他的认知对,还是二哥说得没错呢?

    “小姐,大少爷来信了。”铃铛慌慌张张地跑进院子,符合她冒失的性格。

    收到大哥的信,很是雀跃。在我心中大哥和二哥是截然不同的存在,二哥可以胡闹,甚至捉弄于他,但对大哥,我毕恭毕敬,非常敬佩。

    我迫不及待扯开信封,摊开书信,熟悉的小楷行云流水,是大哥的字,一目三行,目光不禁暗淡下来。

    “大少爷说什么?您怎么不高兴?”铃铛看出我的失落,拽着我胳膊询问缘由。

    “军中事务繁忙,不回家过年了,但是他保证会在我婚前回来。”我把书信折好交给铃铛,让她收起来,兴致缺缺地返回房中。

    家人们怎瞧不出我的小心思,除夕守岁时更是比往常热闹,李毅破例大出血,砸了重金,在府中搞个抽奖行大运活动,每个人都有礼物,下人们抱着礼物满载而归,我重了头奖,是一对翡翠镯子,迫不及待戴在纤细的手腕上,在李潇面前炫耀许久,李潇为讨好我,答应正月十五带我去赏花灯,一家人欢声笑语,其乐融融,随着炮竹声此起彼落,一年就这么过去了。

    正月十五当天,我早早换上男装,拉着李潇赶往灯会。此时街上人头攒动,两岸花灯璀璨,欢声笑语不绝于耳。李潇兴致勃勃地猜着灯谜,我在旁指手画脚,为了一道题两人吵得横眉冷对,干脆一拍两散,各自拂袖而去。

    我和铃铛顺着涌动的人群走着,正左顾右盼时,一段美妙的琴音吸引了我,细听这音律过于熟悉,便往人多的地方走去。

    醉仙楼外挤满了人,我踮起脚尖,伸长脖子,远远一瞧,原来在醉仙楼大堂的舞台上,胭脂稍稍侧头,修长的手指拂过琴面,美妙的旋律从指尖缓缓流淌而出,她今天在眼尾处画了一只盛开欲滴的桃花,红唇微微扬起,一双含情脉脉的双眸不经意扫过每个人,妖媚到了极致,令在场的人神情发愣,痴痴地把她揉进眼底。

    我绕过人群,进了醉仙楼的后门。

    胭脂擦着香汗,推门而入时,正瞧见我依靠在她的软塌上吃着水果。

    “大门你不走,偏偏走后门,瞧你这出息!”胭脂遣走丫鬟,端起我用过的茶盏喝了两口,一屁股坐在我身边。

    “胭脂姑娘的后门不是一般人能走的,我不一样。”顺势枕在她的大腿上,舒服地轻叹一声。

    “你家老头子把你放出来了?”她从桌上拿起我刚剥了半个的橘子,剥下一片递入我口中。

    “想你了,就算刀山火海我也得来。”

    “油嘴滑舌!”

    李府除了我一个女眷,就剩两个大秃小子,从小到大,我没体会过做姐姐或是当妹妹的滋味,直到遇到胭脂那一刻,我们一见如故,甚是投缘,相处久了,感觉有个姐姐真好,可以说悄悄话,谈女人之间的秘密,有聊不完的话题,她让我,护我,和哥哥们的粗枝大叶不同,她能细心地抓住我各种小情绪。

    我们谈笑正欢时,她的丫鬟珍儿敲门,说太子来了,要她准备一下,到烟雨阁等候。

    我一骨碌爬起来,一激动,声音拔高两个调:“太子来了!”

    “瞧你激动的,又不是你夫君!”胭脂利落地走到梳妆桌前,对镜梳妆。

    “论辈分是我大伯啊!”

    听我这么一说,胭脂扑哧笑出声,好心提醒我:“你这个弟媳打算一身男装见大伯?传出去还以为青王有龙阳之好呢。”

    “我偷偷看一眼,长这么大,最大的官爷就见过我爹,托你洪福,今儿见见世面,再说我未来夫君长什么样都不知道,我想他们同一个爹,应该相差不多,我心里也有个底,别到成婚时,被我夫君丑哭了。”

    胭脂挨不住我苦苦相求,答应我跟在身后当个小厮,又千叮万嘱不要冒失,对方可是当今太子,不得儿戏,万一出了岔子,就算我是未过门的青王妃,也没人敢管。

    我连连点头称是,跟在她们身后往烟雨阁走去。刚过长廊,远处一群莺莺燕燕的女人围着几位身姿挺拔,气宇轩昂的男子,他们正与我们走个对脸,我抬头想瞧仔细哪个是太子,突然一颗晶莹剔透的玉珠滚到我脚下,弯腰拾起,看其色泽、质地很是名贵,我向四周瞧了瞧,无人像在找寻的意思,愣神的功夫,他们比我先行一步,只留下背影,错过了最佳偷窥时机,胭脂加快步伐紧跟上去,怕有怠慢,我和胭脂他们一行人隔了一段距离,如硬追上去显得有些突兀,望着他们的背影犹豫不前。

    追还是不追?

    “你看那是青王!”

    “真是俊俏!”

    我立着的耳朵听到不远处大堂方向传来的骚动,比起太子,青王更让我好奇,我冲回过头的珍儿示意不过去了,她向胭脂低语,胭脂不放心地向我投来询问的目光,我冲她一通比划,让她放心。

    等我快步追到大堂门外,只见一架富丽堂皇的马车停在醉仙楼门外,车帘轻晃,车夫扬鞭,马车慢慢行驶。

    马车周围围着许多未出阁的少女,各个打扮精致,争奇斗艳,都为了一睹青王的风采,万一被青王看上,嫁入王府,也算光耀门楣的事。

    我捶胸顿足,悔得肠子都青了,丢了芝麻,跑了西瓜,竹篮子打水一场空,但是也认清两件事,一是青王不丑,二是青王没有太子好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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