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1章 永远往前看,不要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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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秋的天气,如今已是高二下学期,正是高中三年里,刚刚过了文理选科,稳定好了状态,该力争上游的阶段。
我因为爸爸的又一次再婚,不得不从省一中实验班,转到三流县城的最好的学校,富察一中上学。
这一任的新娘叫廖萍,人到三十,却风韵犹存,化着精致的妆容,穿着这个县城时下最流行的服饰,说话的声音抑扬顿挫,散发着一股子特属于成年人世界‘求偶’的磁电。
对了,科学家管发射这种电波的激素叫做‘费洛蒙’。
呵呵,具体详细的信息,我目前的年龄还不太懂,但我觉得,即便是将来有一天我长大了,也不会想懂。
可能长期活在孤单黑暗的生物,天生就向往光明,偏好喜爱纯粹简单的东西。
在我的认知里,我的父亲周西峰属于令我“费解的范畴”。
因为他总有能力,将一切很好的局面玩的稀巴烂,暴力的毁坏一切,自己重新拼凑一个差了好几层次的新局面,然后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大多数人如同海洋里的鱼儿,逆流而上,力争上游。而他却总是截然相反,喜欢随遇而安。
然而随遇而安的后果就是,我们的日子从奶奶去世前还可以住自家的老房子,到如今只能租住别人家仅有十几平米的旧房子。
我因为不理解,不经意的问过他一次,记得他是这样说的,“小拾阿,这就是命,爸爸的命苦啊!”。
于是接下来的话,我便问不下去了。
他是一个扶不上墙的阿斗,拯救不了的烂泥。
贪图享乐,好逸恶劳,和悲观性麻木这些属性,已经扎根在他的血液里。与其说了让他不快活,事后变本加厉,不如省下功夫,让我自己做一个上进的乖孩子。
改造前者太难,难于上青天。
我爷爷、奶奶外加我的太爷爷、太奶奶加一块都没有做到的事,我一个十几岁的女娃娃又何德何能呢。
于是还不如为难我自己。
现在,在从他嘴里听到他为生计发愁的事、被女人背叛抛弃的之类的事,我已经能够做到面不改色。
感谢面瘫脸给了我一张可以暂时躲避的防护面具,眨着眼睛乖巧的听他诉说完后,我就点头哦了一声,以一句惯常经典的话收尾:“爸爸,别难过,你长这么帅,以后会遇到更好的”。
一语成谶!
许是拜我的乌鸦嘴所赐,爸爸真的又遇到更好的――廖萍。
一个在我看来和我爸爸一样复杂难懂的人。
“小拾啊,爸爸这次遇到了真爱!从来没有这么心动过!爸爸年纪不小了是时候安定下来了,准备下个月和你廖阿姨结婚,你就要有家了,也是有爸有妈的孩子了,高不高兴?”
说是再婚,其实比再婚丢脸多了,原因是我爸爸无车无房无存款,外带拖着我这么一个拖油瓶子,和女方结婚还要住在对方的家里,说起来跟倒插门差不多。
我爸爸很是得瑟的说,“亏我脸长得帅,你廖阿姨能跟我,得了大便宜了”。
我哦了一声,“高兴”。
应该是高兴的吧,也许他有了伴,至少我就不用一次次的到处搬家了。
心里莫名隐痛的想,“难道跟我妈结婚那七年,就不是安定吗?”
往事已矣,不可追!
酸涩的感受将将要从心底冒出头来,我身体里安全防御系统便自动将那不好的感觉压下,耳边模模糊糊响起一道温柔的声音,“阿拾,记住妈妈的话,无论什么时候,什么境地,要永远往前看,不要回头!”
--------------------------
百无聊赖的熬了几天,终于到了富察一中开学的日子。
那天是一个晴天,阳光灿烂,将路两旁的红枫树照的像笼了一层炫目的光晕,天很蓝,却不是那种清透的蓝色,蒙了一层轻纱般的朦胧色泽,看起来很浪漫。
我起了一大早,拒绝了爸爸从被子里传出来询问是否要配送的‘例行客套’,我独自背着我的喜洋洋版卡通喜乐剧的双肩背包,往街边的公交站牌走去。
没等多久,公交车就来了。
我排队上了车,正值上学高峰期,人有点多,播音喇叭不久就报了音:“现在是乘车高峰期,请车上的乘客按秩序往里走!”
播完一段中文,还重播了一段英文,十分蹩脚的那种,一听就是小县城的政府领导为了赶时髦潮流,私下掏腰包请当地的会说英文的中国人播的。
我抿了抿唇,有些想笑。
正在这时,公交车又到了一站,又上了好多人。
有挤不上的乘客呼喊司机师傅,“叔叔——叔叔——我上学快迟到了,急死了,上不去!”听起来很着急,都带上了哭腔。
车里的人不知谁想要帮忙,冷不丁的用力往里挤了一大步,于是作为池边鱼,我很悲催的第一波被殃及了。
这就是平时吃的没营养,胳膊短,肌肉少,长的慢的坏处了。
我被波浪一般的力道冲着,身体不由自己的车杠杆的的方向倒去,眼看着额头就要与那杠杆来了一个亲密接触,估摸着以这样的猛烈的去势和速度,我至少得来了一个血溅当场。
吓的我赶紧闭上眼。
可是事情的发展出乎了我的意料,有人提溜着我的书包,将我整个人往回扯了回去,后背往上。
就像电视剧里拍坠落的逆镜头一般,时光倒带,动作倒带,我也跟着倒带。
因为诧异,我情不自禁的转头,往上看,因为我的突然举动,脚下不知被谁绊了一脚,就这样,我终于看到挽救我额头免于毁容的英雄,也成功的坠落到他的怀里。
然后,我整个人就华丽丽的呆住了。
像那些被吐槽的八点档里的狗血女主一样。
当身在剧中,狗血桥段在拍摄的初时,它本身也不知道自己会成为狗血的,亲身经历的演员沉浸其中,只感觉到浪漫,都是后来观众朋友们,嘴皮子上下一合,就生生给捏造成了狗血。
原因是,浪漫太过,就成了遥远。遥远意味着不亲民,就像海市蜃楼,很难实现。
世间的巧合大多存在与剧本中,世人大多看过,开心了一把,都会说:“假的!现实哪里会这么浪漫!”
可他们都齐齐忽略了,剧本里的情节从最开始,也是来源于生活。
说巧合也罢,说矫情也罢,后来的我每每回想起这一幕时,心中还会暗自窃喜,觉得这是命运的安排,缘分就是一种妙不可言的东西。
佛祖都说了:“前世一千次的回眸,換來今世一次擦身而過,前世一千次的擦身而過,換來今世一次相遇.”。
而我不止和这个人相遇了,还被他连救带抱了。
怎么不算是缘分呢?
这个怀抱幽香扑鼻,而身上有着好闻香气的少年正逆着光,面无表情的低头看着我。
炫目的阳光将他的五官轮廓照的有些模糊不真实,但那一身如皑山上千年化不开的冰雪般清冷的气息,连他身后的暖融的阳光都照不化。
积石如玉,列松如翠,郎清独绝,世无其二。
不知为何,细碎的发丝,无波无澜的眼神,不经意散发出的高傲,这些都无一例外的刺中了我。
心脏在不规律的砰砰跳动,紧张和憧憬在我的身体里交织成两股洪流,一下子将我从来死水一般宁静的心湖搅动了。
除了这些,还有一下发自心底的自惭形秽,只是我自己坚决不想承认。
这种心动,无关于爱情,只是一种类似于杂毛凤凰面对纯种凤凰,血液遭受威压挑逗时,发生的激化。
有向往,有牵动,有不服,也许还有迷恋。
脑海里机灵灵的浮现一句话:“妈妈,我放佛看到了极光”。
五岁那年,我已有了记忆,虽然很多时候,看着大人的行为,像是看一出默剧。
但抛开许多残缺不全的,我始终还记得那一幕,以此来让自己记住母亲的痕迹。
软胖子的我被妈妈泡在浴盆的肥皂泡沫里,小手扯着妈妈的一缕头发问她:“妈妈,妈妈,我是从哪里来的?”
妈妈当时的样子温柔中故作正经,一点都不像是在敷衍小孩子:“从极光里来的”。
我问:“那极光又从哪里来?”
妈妈就说:“这要等到阿拾长大才会看到”。
于是从那会子起,我就特别喜欢,色彩鲜艳,会发光的东西。
然而此时在我的眼里,这方天地间,无论是鲜红的枫叶,还是蔚蓝色天空,以及那迷离成彩虹七色的阳光,都不如眼前这个少年亮眼。
他就像一束炫美的极光,毫无征兆的闯入了我的视野,强势而霸道的占用了所有空间,将一切都比成了背景板。
我痴痴的看呆在原地,隔着刺眼的阳光,想要努力看清他的眉眼和情绪,放佛只有这样,才能掩盖我此时的狼狈,才能让我看起来更加的登对。
然后我就看见,他的薄唇缓缓的,上翘出一道讥诮不耐的弧度,声音冷成了冰凌渣渣,冲我说:“喂,快起开,别得罪近尺!”
我觉得鼻子有些发痒,脸上肯定羞窘一片,讪讪的说道:“噢!”,总之很尴尬!
这是我与钟情的第一次见面,那个时候,我年少懵逼,还不曾想过钟情,在未来,会让很多很多女孩子,一见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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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秋的天气,如今已是高二下学期,正是高中三年里,刚刚过了文理选科,稳定好了状态,该力争上游的阶段。
我因为爸爸的又一次再婚,不得不从省一中实验班,转到三流县城的最好的学校,富察一中上学。
这一任的新娘叫廖萍,人到三十,却风韵犹存,化着精致的妆容,穿着这个县城时下最流行的服饰,说话的声音抑扬顿挫,散发着一股子特属于成年人世界‘求偶’的磁电。
对了,科学家管发射这种电波的激素叫做‘费洛蒙’。
呵呵,具体详细的信息,我目前的年龄还不太懂,但我觉得,即便是将来有一天我长大了,也不会想懂。
可能长期活在孤单黑暗的生物,天生就向往光明,偏好喜爱纯粹简单的东西。
在我的认知里,我的父亲周西峰属于令我“费解的范畴”。
因为他总有能力,将一切很好的局面玩的稀巴烂,暴力的毁坏一切,自己重新拼凑一个差了好几层次的新局面,然后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大多数人如同海洋里的鱼儿,逆流而上,力争上游。而他却总是截然相反,喜欢随遇而安。
然而随遇而安的后果就是,我们的日子从奶奶去世前还可以住自家的老房子,到如今只能租住别人家仅有十几平米的旧房子。
我因为不理解,不经意的问过他一次,记得他是这样说的,“小拾阿,这就是命,爸爸的命苦啊!”。
于是接下来的话,我便问不下去了。
他是一个扶不上墙的阿斗,拯救不了的烂泥。
贪图享乐,好逸恶劳,和悲观性麻木这些属性,已经扎根在他的血液里。与其说了让他不快活,事后变本加厉,不如省下功夫,让我自己做一个上进的乖孩子。
改造前者太难,难于上青天。
我爷爷、奶奶外加我的太爷爷、太奶奶加一块都没有做到的事,我一个十几岁的女娃娃又何德何能呢。
于是还不如为难我自己。
现在,在从他嘴里听到他为生计发愁的事、被女人背叛抛弃的之类的事,我已经能够做到面不改色。
感谢面瘫脸给了我一张可以暂时躲避的防护面具,眨着眼睛乖巧的听他诉说完后,我就点头哦了一声,以一句惯常经典的话收尾:“爸爸,别难过,你长这么帅,以后会遇到更好的”。
一语成谶!
许是拜我的乌鸦嘴所赐,爸爸真的又遇到更好的――廖萍。
一个在我看来和我爸爸一样复杂难懂的人。
“小拾啊,爸爸这次遇到了真爱!从来没有这么心动过!爸爸年纪不小了是时候安定下来了,准备下个月和你廖阿姨结婚,你就要有家了,也是有爸有妈的孩子了,高不高兴?”
说是再婚,其实比再婚丢脸多了,原因是我爸爸无车无房无存款,外带拖着我这么一个拖油瓶子,和女方结婚还要住在对方的家里,说起来跟倒插门差不多。
我爸爸很是得瑟的说,“亏我脸长得帅,你廖阿姨能跟我,得了大便宜了”。
我哦了一声,“高兴”。
应该是高兴的吧,也许他有了伴,至少我就不用一次次的到处搬家了。
心里莫名隐痛的想,“难道跟我妈结婚那七年,就不是安定吗?”
往事已矣,不可追!
酸涩的感受将将要从心底冒出头来,我身体里安全防御系统便自动将那不好的感觉压下,耳边模模糊糊响起一道温柔的声音,“阿拾,记住妈妈的话,无论什么时候,什么境地,要永远往前看,不要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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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无聊赖的熬了几天,终于到了富察一中开学的日子。
那天是一个晴天,阳光灿烂,将路两旁的红枫树照的像笼了一层炫目的光晕,天很蓝,却不是那种清透的蓝色,蒙了一层轻纱般的朦胧色泽,看起来很浪漫。
我起了一大早,拒绝了爸爸从被子里传出来询问是否要配送的‘例行客套’,我独自背着我的喜洋洋版卡通喜乐剧的双肩背包,往街边的公交站牌走去。
没等多久,公交车就来了。
我排队上了车,正值上学高峰期,人有点多,播音喇叭不久就报了音:“现在是乘车高峰期,请车上的乘客按秩序往里走!”
播完一段中文,还重播了一段英文,十分蹩脚的那种,一听就是小县城的政府领导为了赶时髦潮流,私下掏腰包请当地的会说英文的中国人播的。
我抿了抿唇,有些想笑。
正在这时,公交车又到了一站,又上了好多人。
有挤不上的乘客呼喊司机师傅,“叔叔——叔叔——我上学快迟到了,急死了,上不去!”听起来很着急,都带上了哭腔。
车里的人不知谁想要帮忙,冷不丁的用力往里挤了一大步,于是作为池边鱼,我很悲催的第一波被殃及了。
这就是平时吃的没营养,胳膊短,肌肉少,长的慢的坏处了。
我被波浪一般的力道冲着,身体不由自己的车杠杆的的方向倒去,眼看着额头就要与那杠杆来了一个亲密接触,估摸着以这样的猛烈的去势和速度,我至少得来了一个血溅当场。
吓的我赶紧闭上眼。
可是事情的发展出乎了我的意料,有人提溜着我的书包,将我整个人往回扯了回去,后背往上。
就像电视剧里拍坠落的逆镜头一般,时光倒带,动作倒带,我也跟着倒带。
因为诧异,我情不自禁的转头,往上看,因为我的突然举动,脚下不知被谁绊了一脚,就这样,我终于看到挽救我额头免于毁容的英雄,也成功的坠落到他的怀里。
然后,我整个人就华丽丽的呆住了。
像那些被吐槽的八点档里的狗血女主一样。
当身在剧中,狗血桥段在拍摄的初时,它本身也不知道自己会成为狗血的,亲身经历的演员沉浸其中,只感觉到浪漫,都是后来观众朋友们,嘴皮子上下一合,就生生给捏造成了狗血。
原因是,浪漫太过,就成了遥远。遥远意味着不亲民,就像海市蜃楼,很难实现。
世间的巧合大多存在与剧本中,世人大多看过,开心了一把,都会说:“假的!现实哪里会这么浪漫!”
可他们都齐齐忽略了,剧本里的情节从最开始,也是来源于生活。
说巧合也罢,说矫情也罢,后来的我每每回想起这一幕时,心中还会暗自窃喜,觉得这是命运的安排,缘分就是一种妙不可言的东西。
佛祖都说了:“前世一千次的回眸,換來今世一次擦身而過,前世一千次的擦身而過,換來今世一次相遇.”。
而我不止和这个人相遇了,还被他连救带抱了。
怎么不算是缘分呢?
这个怀抱幽香扑鼻,而身上有着好闻香气的少年正逆着光,面无表情的低头看着我。
炫目的阳光将他的五官轮廓照的有些模糊不真实,但那一身如皑山上千年化不开的冰雪般清冷的气息,连他身后的暖融的阳光都照不化。
积石如玉,列松如翠,郎清独绝,世无其二。
不知为何,细碎的发丝,无波无澜的眼神,不经意散发出的高傲,这些都无一例外的刺中了我。
心脏在不规律的砰砰跳动,紧张和憧憬在我的身体里交织成两股洪流,一下子将我从来死水一般宁静的心湖搅动了。
除了这些,还有一下发自心底的自惭形秽,只是我自己坚决不想承认。
这种心动,无关于爱情,只是一种类似于杂毛凤凰面对纯种凤凰,血液遭受威压挑逗时,发生的激化。
有向往,有牵动,有不服,也许还有迷恋。
脑海里机灵灵的浮现一句话:“妈妈,我放佛看到了极光”。
五岁那年,我已有了记忆,虽然很多时候,看着大人的行为,像是看一出默剧。
但抛开许多残缺不全的,我始终还记得那一幕,以此来让自己记住母亲的痕迹。
软胖子的我被妈妈泡在浴盆的肥皂泡沫里,小手扯着妈妈的一缕头发问她:“妈妈,妈妈,我是从哪里来的?”
妈妈当时的样子温柔中故作正经,一点都不像是在敷衍小孩子:“从极光里来的”。
我问:“那极光又从哪里来?”
妈妈就说:“这要等到阿拾长大才会看到”。
于是从那会子起,我就特别喜欢,色彩鲜艳,会发光的东西。
然而此时在我的眼里,这方天地间,无论是鲜红的枫叶,还是蔚蓝色天空,以及那迷离成彩虹七色的阳光,都不如眼前这个少年亮眼。
他就像一束炫美的极光,毫无征兆的闯入了我的视野,强势而霸道的占用了所有空间,将一切都比成了背景板。
我痴痴的看呆在原地,隔着刺眼的阳光,想要努力看清他的眉眼和情绪,放佛只有这样,才能掩盖我此时的狼狈,才能让我看起来更加的登对。
然后我就看见,他的薄唇缓缓的,上翘出一道讥诮不耐的弧度,声音冷成了冰凌渣渣,冲我说:“喂,快起开,别得罪近尺!”
我觉得鼻子有些发痒,脸上肯定羞窘一片,讪讪的说道:“噢!”,总之很尴尬!
这是我与钟情的第一次见面,那个时候,我年少懵逼,还不曾想过钟情,在未来,会让很多很多女孩子,一见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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