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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番外·没时间·黑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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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作业繁多故没有足够时间码字,所以附上曾经000字黑历史一篇,对此不满可在评论区大肆抗议,有时间另外弥补,再附上对不起三字。

    犹记王玉珏(原创)

    楔子

    “花儿穿红衣,叶儿着青裳。飞燕有剪刀,檐下筑新巢。”

    又是一年秋,落叶纷飞,候鸟南迁,在正常不过的景色为何泪水止不住地淌下?当今天下已经易主多年,怎么也该习惯了吧?习惯了没有她的嗓音;习惯了没有她的身影。

    “命是天给的,我们谁也无法去挽回她。”孤寂的黑衣背影,似是自那天起就没有改变过,硕大的京城多出来无数新贵,却始终找不见那个名为珏的女孩。黑衣旅人抬起头来,望向远处那朱红的城墙,那朱红城墙最里端的人,现在又是怎样的心情呢?他笑不出来。

    1。相识

    “咯咯咯,花儿穿红衣,叶儿着青裳。”年轻的女孩雀跃着穿梭在花丛间,稚嫩的嗓音编出一句句不成调儿的诗谣。背后的姐姐无奈地劝阻道:“珏儿,别跑太快啦,刚下过雨,地上湿滑!被父亲看到,又得挨骂!”可是喊再大声也是无济于事,亲爱的妹妹正在兴头上,哪有功夫听她的劝告?树上端坐着一名黑衣旅人,低着头欣赏着这一幕。

    “哎呀!”女孩一个不心,跌进了身旁的荷花池中,那池水并不是很深,但她挣扎了好一会儿也站不起来,黑衣旅人见状,也没有急着来帮忙,反而还嘲笑起她来。那个姐姐早已经被吓坏了,赶忙奔回府中找大人来。旅人跃下树来,轻轻搭了把手,把女孩拉起来。好好的衣裙上沾了泥巴,头发也湿漉漉的,女孩却没有一点生气,还有模有样地行了个礼:“多谢这位少侠施救!女子名唤‘玉珏’,敢问少侠大名?”

    “真是”黑衣旅人摇了摇头,“举手之劳,哪敢——”

    那丫头不怀好意地笑出声来,旅人这才想到,他似乎无意间闯入了大户人家的宅院不会吧他才刚开始自己的历险,还没有找到那个东西难道就因为“救”了一个长得也不咋地的女子,被关进牢头里?

    “要我叫人来吗?爹——”

    “我名为‘离’,姓氏不便告知,既然这位姐也没有把姓氏告诉我,那我也就不必了。”黑衣旅人连忙阻止她接下来的行动,女孩满意地点点头:“你知道这是哪里吗?”黑衣旅人,不,离转头再次环视了一番这座别府,心里懊恼着自己休息怎么也不挑个好地方:“自然知道,那座钟楼,全京城只有侯爵府有。”朱红城墙里的万岁爷儿还经常跑到钟楼上乘凉呢!那可是当年侯爵立下大功后建成的,天底下就算是最偏远的清源崖的生物也知道它。离似乎明白了什么:“你——不会就是那——”

    那自称玉珏的女孩乐呵呵地说:“侯爵就是我爹,我是府里的二姐。”

    山神大人在上,为什么我这么倒霉?

    “你救了我,要不你就留下来吧?”玉珏笑着问他,他整个人,整个“人”都懵了,留下?

    “留下吗?”那他上哪去找那样东西,那他啥时候才能结束旅程呢?可是看那不怀好意的笑容以及那座出了名的牢狱的传说,他是不敢拒绝的,侯爵可是除了那位万岁爷外最有权势的存在了,是不能得罪的。而且转念一想,目标太遥远,眼前福利却巨大,自己正求这份安稳,哪怕只能坚持几年,几天混吃混喝不也蛮好的嘛!“可以啊,我正求一个住宿的地方呢。”

    “那你就跟着我吧,来我家当侍仆,管吃管住。不过呢你是我的救命恩人,叫我‘珏’就可以啦,不要想那些没脑子的一样加上‘姐’二字。”

    她的笑容真美呢,就像天边的晚霞一样是我见过最美的东西

    是我见过最美的最美的

    。婚约

    就这样过了三年,当初的女孩转眼已要成年了,她更美丽了,也更陌生了。不知为何,只有看见离的时候,她才会露出当年的笑容。

    这天,侯爵府上来了个不速之客,全府上下慌慌张张,只有离像个没事人一样——因为他根本不认识来的那个男人。离随手拉过另一个侍仆:“发生了什么事情?”被拉住的那人说:“哎呀,你还不知道?今天大皇子突然要来做客,这不,毫无预兆,大家都要忙呢!你也快去领个差吧!”大皇子?离还是不明白,这也是天下皆知的事情:自皇后诞下了新的皇子后,这个大皇子便严重失宠了,连太子的宝座也丢了。这种过了气的皇子为何他们都要惧怕呢?

    珏似乎也闷闷不乐。

    “没事吧?”他走上前去刚想问,当嘴边的话又被一阵脚步声给堵回去了。

    “这不是珏儿妹嘛!还真是没变啊,连原来的无礼都没有改正。”耳边传来一个陌生的声音,全府上上下下的声音他都已经熟知,来者要么是那过气的大皇子要么是大皇子的手下。不过敢称侯爵二女儿为“珏儿妹”的人,看来只能是前者了。

    “你不会还在计较你母亲的事吧?”来人走得近了,离也看清楚了他的相貌,生的不算是俊俏,也不知道他为何还是京城中的万人迷珏母亲的事?对了,听说侯爵夫人在生下珏不久后就离世了那女孩的脸上顿时布满了阴云:“谁会像你一样心眼儿?娘的事我早忘啦,天气炎热,大皇子还是赶紧回去吧!”

    “这也难为二姐了,夫人就是因为大皇子的自大傲慢而去世的,那个时候二姐还那么”身旁的侍仆喃喃道,离皱了下眉头,那侍仆似乎还说了一些话,等他再去细问,侍仆们却支支吾吾不敢说出来。许久没见的大姐映雅替他解了疑惑:“母亲在世时,十分看重大皇子,甚至希望我俩之一嫁给他。我已经成婚了,所以珏儿妹便是那皇子的未婚夫人。”

    嫁给那个人离抬起头,心口处有一阵绞痛,离开家乡太远了,一些异常也出现了,看来不能一直混吃喝了

    这天晚上,二姐玉珏哭了很久,一直在她身边的那个黑衣侍仆也沉默了很久。

    这是个不眠之夜。

    。离别

    “嘻嘻,这儿美吧?”自那天以后,又过了很久,美丽的笑容再没出现过,他似乎也沦为了普通的侍仆,无权与二姐谈笑,可是这次她莫名其妙将他约去了城郊清源崖。

    这是梨花绽放的季节,雪白的花儿映衬着清源崖清新绝美的环境,的确是个好地方。不过这场景在离眼中,早已经索然无味了,他不知道面前的女子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为什么要来这个地方呢?

    “那天你说你想离开我了想要重归旅途中。我想了好久半年有了也劝了自己很久。兴许你本来就不属于这京城之中。我想在你走之前和你一起看梨花盛开。”珏突然说道,像是在解答面前黑衣侍仆的疑惑。

    “我,可以离开了?”他难以置信,那天珏哭了很久,他已经下定决心继续留下来,哪怕用尽所有修为,也要适应这城中的乌烟瘴气,可她却告诉自己可以离开了?

    真好,可以留下这条命了。

    “你很疑惑吧,我突然改变主意?”女子微微一笑,可那已不是原来的笑容了,他叹了口气,点点头。珏扶了下额前的头发:“十几年前,天下大乱,有一名女子挺身而出,拯救了她的丈夫,以及她的国家。她成了当时最有威望的巾帼英雄,杀敌斩将,所向披靡。她的丈夫不是个无用的男人,是她的智囊,被当今圣上封为了侯爵,也有了两个女儿。可是最后一次战斗时,现在的大皇子也作为一个将领出兵临敌,却高估了自己,己身闯入了敌营,不但没有杀死一个敌人,反而还自己陷入了困境。那名巾帼英雄用自己的生命救出了她一直欣赏的皇子最后失血过多离开了我们”

    “这是?”

    “她是我娘。”珏摇了摇头,“那时候开始,我没法再直视那个人了,是他害死了我娘,我又怎么能嫁给他?可是他嫌害死了我娘不够,还想害了天下”

    “他想策反?”离很快明白过来珏的意思,“他怎么能——”

    “他已经出兵了,第一个目标便是我们侯爵府,你趁现在离开,等到他失败了,或者天下易主,所有知情人都已离世再回京城。你本是一位旅人,天底下的朋友应该蛮多的,快走吧。”

    看到她坚决地眼神,是啊,他本是一个自由人,可是她又怎么会知道,侯爵府是他旅程中的第一站?心口又一阵绞痛,他“愣”在原地,而她转身离去,没有看到慢慢倒在地上的他。

    待离苏醒后,已经是第二天清晨了,他第一时间想到了回侯爵府,却在城门口得知昨夜一阵大火烧了这座别府,和那座钟楼。而里面的人,皆被一些人抓走,下落不明,包括昨夜刚刚归家的二姐。

    他该回去了等到天下易主或是那人离世他才能回来吧?

    4。回京

    一眨眼又是几年过了,那个大皇子亲手屠戮了所有的亲人,留下了一群只会拍马屁的官员,腐败的风气已布满全城,好在,天下已经太平了。

    京城门口不知何时又多出了一名游艺人,在门口哼着唱着一些听不出词儿却也悦耳的调子,穷苦的百姓无钱去那些风月场所听歌,就听听那人的歌曲。他每首词都写得很美,一些艺人经常从他那买来词句,自己哼着招揽客人。熟客都知道,这名艺人无论何时都穿着一身黑衣,一连几天都是这套衣装,而且他还自来熟,喜欢一曲终后和听客们聊上几句,顺便送上几首新词。

    “喂喂喂,伙子,刚来这儿吧?我们皇上请你去宫里唱几首。”这天表演结束,几个人拥过来,不由分说把那黑衣艺人拽起来塞进车里,驶向远处的朱红城墙。

    面对着那张熟悉的脸庞,黑衣艺人似是在颤抖着,旁边的大官们满意他的神态与行为,因为所有人都应该害怕他们,他们就是天,可以随意处理任何人。

    “飘蓬长亭晚唱,幕帘低语;星月潮起潮落,风雾花开花谢残阳离别,梦醒微雨,不见人踪。青灯佛塔,独饮清茶”正唱着,帘后传来细微的哭泣声,黑衣艺人霎时间失声了,他太熟悉着声音了,那一晚她哭了很久,想不记得都难。她还是嫁给了那个人,他们始终无法再见。

    “孤灯笔墨痕干,千帆皆过,今生恐难还。回眸一瞥,轻丝如烟,白纸画卷,几笔绘深浅。梨花飘落,光阴流转,犹记”

    “王玉珏!”

    离站起身来,唱出最后的三个字,帘后的两人一惊,下一秒帘子被撩起,熟悉的大皇子满脸怒气,恶狠狠地盯着面前的黑衣艺人。另一个人,则是那天令他离开的女子,珏。

    “侯爵大人姓王,王玉,正好是个珏字。”离缓步走向那两人,那笑容再次浮现在那女子的脸上,似是再说:你回来了。他没有任何犹豫,飞身向前,手上不知何时多出了一把青色的刀,底下的人们也反应过来:“刺客!有刺客!”

    离回来了,并且带来了一场预谋已久的刺杀。

    “珏,为了你母亲,杀了那个人!”

    女孩听到了她的喊声,一把青色刀丢在她的脚边,她捡起它,心里已经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做。可是那个人离她太近了,当她准备把刀刺入那人的胸膛的时候,大皇子已经用手挡住了它,并把她按倒在地。

    刺杀以失败告终。

    皇后珏被赐死,而另一个刺客则纵身跃下城墙,再次消失得无影无踪。

    毒酒被推到珏面前时,笑容再次浮现,她轻轻唱着那少年的曲。

    “烈日高照当灼心,金樽盛来青涩酒,清风难拂苦愁情;举世混浊我独清,举朝迷醉我独醒,杯中残酒洒满地。乍暖还寒春风去,残阳柳枝絮纷飞。镜水照得梨花落,莲将遍开蝉欲鸣。却无他心徘徊罢,忆中黑衣离别归。”举起那杯酒,仰头喝下。

    5。后记

    我名为离,离别之离。

    本是城郊清源崖上的一条黑蛇,是清源崖食物链中底层的存在,我的天敌到处都是。

    也许是过腻了整天躲躲藏藏的生活,也许是被清风带来的消息迷了双眼,我开始了我的修仙之旅。为了以后无忧无虑的更好生活,为了报复那些只会欺负弱的生物,我费尽艰辛拜了山神为师,已含有天地精华的露水为食,终于化成了人身。

    一次山神提示我要去寻找蛇妖一脉蜕皮成仙的宝物,便开始了我认为“漫长”的旅途。在第一站中遇到了一个女孩,她帮助我度过了一个难关,我便跟着她去了她的家。看着她的玩耍,过了数天,她早已忘了我。我却还在她身边徘徊,在她家附近的树上歇息。

    为了知道她的名字,我将她推下了池塘,又“好心”救了她,不料她竟想让我留在她身旁,做她的玩伴,陪她聊天。也好,找寻宝物之路太过辛苦,我只是想站在食物链顶端,不成仙,也罢。

    可是我的本源在清源崖,失去了那里的灵气,我又恢复了一条蛇的寿命,我无法在那里呆的太久,可也不舍得离开她,拖着拖着,便到了必须离开的时候。

    和她在一起的日子很快乐,可是她也有必须过的坎儿等到下次遇到她时,她已经是一具枯骨,连座碑也没有立这都要怪我吧?

    山神命我必须重赴仙路,人类的寿命真的好短,当初认识的人,都已经不在了。

    她离开后第五千年,我获得了仙身。我问自己,为什么放下了一切却放不下她?已经过了这么久

    因为她笑了,多美的笑容啊

    “离哥哥,你在写什么呢?”

    “写一段难忘的经历。”

    “花儿穿红衣,叶儿着青裳,飞燕似剪刀,檐下筑新巢。”

    (谢谢并对不起各位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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