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章 生当人杰,死为鬼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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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义!”
金衣杀手瞳孔猛缩,极为忌惮的望着面前那道如标枪一般的身影。
他就这么静静的站着,却给人一种如高山仰止的压力,冷冽的杀气如寒霜密布,在他身边近乎凝成实质,如同一头蛰伏已久的猛虎,随时扑杀过来。
没有人敢轻视他的存在,更没有敢小看天刀的凶名,那样只会让自己死的更快。
“天刀林义,果然强悍。”
金衣杀手握紧了手中长枪,熟悉而冰冷的机械触感让他增加了不少底气,短暂的慌张之后,属于一流高手的那股从容和自信又重新涌现在他的脸上。
“想杀我?为你兄弟们报仇?”
感受着林义身边涌动的杀气,金衣杀手眯起眼睛:“我承认,你足够强悍,就算全盛时期的我不过勉强平分秋色,更何况身受重伤。但我保证——我死了,肯定多拉几个垫背的,她们也会死无全尸!”
他话锋一转,指着苏明月等一众人,狰狞笑着,狰狞森然的语气让一种女人心生恶寒恐慌。
“这也是你现在还能活着的原因。”林义目光凛冽,冷声喝道:“十秒钟之内,马上滚蛋,趁我没后悔杀了你之前。”
金衣杀手面色阴沉如水,他已感受到林义内心极力压制的怒火,如同一座活火山一般,随时迸发。
他不怕死,干他这一行早就把生死置之度外,但他不愿因为一群女人憋屈而死。那将会是他的羞辱。
“林义,我们还会再见面的。”金衣杀手优雅一笑,金袍一挥,如变魔术一般,瞬间消失在茫茫黑夜之中。
“再见面,我会砍掉你的脑袋,祭奠我天刀百名兄弟英灵!”林义掷地有声,他脚尖一挑,一把短刀被他踢在半空中,随后势如破竹,如银光乍现——
扑!
一道金影如中弹的鸟儿,从树上忽然掉落,大片落叶簌簌掉落,惊起鸟儿飞腾。
林义指了指苏明月,平静说道:“你打了她三枪,我伤你两刀,礼尚往来,很公平。”
“林义,你等着!”
金衣杀手咬牙切齿,拖着伤痕累累的躯体,怨毒离去。
一场提心吊胆的杀局,伴随着金衣杀手落荒而逃而落下帷幕。樱花堂一众姐妹对林义千恩万谢,处理好伤亡人员后,便回去了。
“林义,对不起,是我拖累了你,让出卖天刀的仇人眼睁睁逃走了。”苏明月忍着双腿洞穿的伤口,倔强站着,精致脸颊上满是愧疚和自责。
“事情都过去了,这不怨你,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保存实力才是最重要的。”林义出声宽慰道,扫量了她一眼,“你的腿还能走吗?”
“能!”苏明月毫不犹豫说道,要强的她刚迈出一步,就疼的俏脸冷汗连连,双腿打颤,再迈出一步,却是直接重心不稳,向后倒了下去。
在她惊呼声中,林义却一把抱住她的腰肢,将她牢牢的搂在怀里,那双臂膀有力、温暖,恍如最可靠的港湾,让苏明月有过刹那间的失神。
“啊——”
小腿突然间的疼痛让她闷哼一声,拉回现实,这才发现,林义正认真的帮她检查处理着伤口,一双手在她光洁如玉的小腿上游走按摩着,如光华跃迁,阵阵异样触感让她感觉酥麻,心内七上八下。
“林义,我没事的,我能行。”一向要强的冷美人呼吸有些慌张,面颊晕红不自然。
“双腿中弹,右腿骨折,左腿肌肉严重损伤。你不能再走路了,甚至都不能受颠簸,再严重下去两条腿就保不住了。”林义紧急处理了一下苏明月的双腿,“我抱你回去。”
苏明月一听美眸瞪大,连连摆手,头摇得跟拨浪鼓一般:“抱?抱?!不,不,不用了,我能走,能走!”
自从那次事件后,她变得厌恶甚至憎恨男人,平时多看她一眼都会动怒,更别说要被男人抱在怀里。今天任由林义给她小腿换药,已经是她的心理极限——
林义没有跟她废话,直接三下五除二,一个标准的公主抱,将这位娇滴滴的大美人抱在怀中,娇躯柔软,芳香四溢。
苏明月脸蛋腾的一声,变得火烫,仿佛都能滴出水来,她美眸中又羞又怒,在林义怀里挣扎打闹起来,像是一只受惊的小兔子。
“放开我,林义,混蛋,登徒子,流氓,放开我!”
林义抱着她走了几百米,实在被这小妞折腾的有些不耐烦了,直接把她翻过身来,一手夹着细嫩腰肢,一手高高扬起,对准那翘挺的屁股重重来了一巴掌。
啪!
清脆响亮,弹性十足,世界顿时安静不少。
林义凑到面色通红震惊的苏明月耳边,恶狠狠说道:“再敢乱动一下,我就脱下你裤子打,顺便拍个小视频传到网上,让你成为网红。”
“。”
苏明月死死的瞪着林义,气呼呼的都能喷出火来,然而却闭着嘴巴,不敢出一个字。
“这才对嘛,乖。”林义咧嘴一笑,捏了捏苏明月通红气鼓鼓的小脸蛋,
抱着大美人,迎着樱花堂一众姐妹惊讶调笑声,一路光明正大,扬长而去。
“混蛋,无耻混蛋,不要脸的混蛋!”
被抱在怀中的苏明月把脸颊深深埋在林义胸膛里,羞愧的不敢抬头见人,心里气愤又羞涩的把林义骂了千百遍——
真是个混蛋!
凌晨,黄浦江边,万籁俱寂,唯有远方船只号角声远远响起,伴随着昏暗灯光,几艘船只形影相绰。
林义将七件天刀兄弟们的军服折叠方正,放在纸船上,让他们随江水漂泊游荡。
“虎子、二毛、何军、大勇——”
林义一一叫着军服主人的名字,眼角湿润,他灌下一口高浓度二锅头,随后洒在江面,“你们曾说过,若你们牺牲了,就把你们的骨灰埋在边疆,让你们的魂魄永远守护着祖国的边境!”
“老子不同意,我林义的兵,生前是威风凛凛的大英雄,死后,那也得是风风光光的鬼雄,区区边疆,焉能容我天刀百名儿郎英魂?!”
“这里是华海,是龙国最繁荣、最先进的城市。我把你们安置在这,你们好好看看,好好享受下这繁华盛世。”
林义灌下最后一口烈酒,一双冷眸中散发着一股猛兽苏醒,舍人一般的光芒:
“我向你们保证,两年之内,华海这片土地,只会有一个人的声音——”
“那就是我林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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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衣杀手瞳孔猛缩,极为忌惮的望着面前那道如标枪一般的身影。
他就这么静静的站着,却给人一种如高山仰止的压力,冷冽的杀气如寒霜密布,在他身边近乎凝成实质,如同一头蛰伏已久的猛虎,随时扑杀过来。
没有人敢轻视他的存在,更没有敢小看天刀的凶名,那样只会让自己死的更快。
“天刀林义,果然强悍。”
金衣杀手握紧了手中长枪,熟悉而冰冷的机械触感让他增加了不少底气,短暂的慌张之后,属于一流高手的那股从容和自信又重新涌现在他的脸上。
“想杀我?为你兄弟们报仇?”
感受着林义身边涌动的杀气,金衣杀手眯起眼睛:“我承认,你足够强悍,就算全盛时期的我不过勉强平分秋色,更何况身受重伤。但我保证——我死了,肯定多拉几个垫背的,她们也会死无全尸!”
他话锋一转,指着苏明月等一众人,狰狞笑着,狰狞森然的语气让一种女人心生恶寒恐慌。
“这也是你现在还能活着的原因。”林义目光凛冽,冷声喝道:“十秒钟之内,马上滚蛋,趁我没后悔杀了你之前。”
金衣杀手面色阴沉如水,他已感受到林义内心极力压制的怒火,如同一座活火山一般,随时迸发。
他不怕死,干他这一行早就把生死置之度外,但他不愿因为一群女人憋屈而死。那将会是他的羞辱。
“林义,我们还会再见面的。”金衣杀手优雅一笑,金袍一挥,如变魔术一般,瞬间消失在茫茫黑夜之中。
“再见面,我会砍掉你的脑袋,祭奠我天刀百名兄弟英灵!”林义掷地有声,他脚尖一挑,一把短刀被他踢在半空中,随后势如破竹,如银光乍现——
扑!
一道金影如中弹的鸟儿,从树上忽然掉落,大片落叶簌簌掉落,惊起鸟儿飞腾。
林义指了指苏明月,平静说道:“你打了她三枪,我伤你两刀,礼尚往来,很公平。”
“林义,你等着!”
金衣杀手咬牙切齿,拖着伤痕累累的躯体,怨毒离去。
一场提心吊胆的杀局,伴随着金衣杀手落荒而逃而落下帷幕。樱花堂一众姐妹对林义千恩万谢,处理好伤亡人员后,便回去了。
“林义,对不起,是我拖累了你,让出卖天刀的仇人眼睁睁逃走了。”苏明月忍着双腿洞穿的伤口,倔强站着,精致脸颊上满是愧疚和自责。
“事情都过去了,这不怨你,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保存实力才是最重要的。”林义出声宽慰道,扫量了她一眼,“你的腿还能走吗?”
“能!”苏明月毫不犹豫说道,要强的她刚迈出一步,就疼的俏脸冷汗连连,双腿打颤,再迈出一步,却是直接重心不稳,向后倒了下去。
在她惊呼声中,林义却一把抱住她的腰肢,将她牢牢的搂在怀里,那双臂膀有力、温暖,恍如最可靠的港湾,让苏明月有过刹那间的失神。
“啊——”
小腿突然间的疼痛让她闷哼一声,拉回现实,这才发现,林义正认真的帮她检查处理着伤口,一双手在她光洁如玉的小腿上游走按摩着,如光华跃迁,阵阵异样触感让她感觉酥麻,心内七上八下。
“林义,我没事的,我能行。”一向要强的冷美人呼吸有些慌张,面颊晕红不自然。
“双腿中弹,右腿骨折,左腿肌肉严重损伤。你不能再走路了,甚至都不能受颠簸,再严重下去两条腿就保不住了。”林义紧急处理了一下苏明月的双腿,“我抱你回去。”
苏明月一听美眸瞪大,连连摆手,头摇得跟拨浪鼓一般:“抱?抱?!不,不,不用了,我能走,能走!”
自从那次事件后,她变得厌恶甚至憎恨男人,平时多看她一眼都会动怒,更别说要被男人抱在怀里。今天任由林义给她小腿换药,已经是她的心理极限——
林义没有跟她废话,直接三下五除二,一个标准的公主抱,将这位娇滴滴的大美人抱在怀中,娇躯柔软,芳香四溢。
苏明月脸蛋腾的一声,变得火烫,仿佛都能滴出水来,她美眸中又羞又怒,在林义怀里挣扎打闹起来,像是一只受惊的小兔子。
“放开我,林义,混蛋,登徒子,流氓,放开我!”
林义抱着她走了几百米,实在被这小妞折腾的有些不耐烦了,直接把她翻过身来,一手夹着细嫩腰肢,一手高高扬起,对准那翘挺的屁股重重来了一巴掌。
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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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义凑到面色通红震惊的苏明月耳边,恶狠狠说道:“再敢乱动一下,我就脱下你裤子打,顺便拍个小视频传到网上,让你成为网红。”
“。”
苏明月死死的瞪着林义,气呼呼的都能喷出火来,然而却闭着嘴巴,不敢出一个字。
“这才对嘛,乖。”林义咧嘴一笑,捏了捏苏明月通红气鼓鼓的小脸蛋,
抱着大美人,迎着樱花堂一众姐妹惊讶调笑声,一路光明正大,扬长而去。
“混蛋,无耻混蛋,不要脸的混蛋!”
被抱在怀中的苏明月把脸颊深深埋在林义胸膛里,羞愧的不敢抬头见人,心里气愤又羞涩的把林义骂了千百遍——
真是个混蛋!
凌晨,黄浦江边,万籁俱寂,唯有远方船只号角声远远响起,伴随着昏暗灯光,几艘船只形影相绰。
林义将七件天刀兄弟们的军服折叠方正,放在纸船上,让他们随江水漂泊游荡。
“虎子、二毛、何军、大勇——”
林义一一叫着军服主人的名字,眼角湿润,他灌下一口高浓度二锅头,随后洒在江面,“你们曾说过,若你们牺牲了,就把你们的骨灰埋在边疆,让你们的魂魄永远守护着祖国的边境!”
“老子不同意,我林义的兵,生前是威风凛凛的大英雄,死后,那也得是风风光光的鬼雄,区区边疆,焉能容我天刀百名儿郎英魂?!”
“这里是华海,是龙国最繁荣、最先进的城市。我把你们安置在这,你们好好看看,好好享受下这繁华盛世。”
林义灌下最后一口烈酒,一双冷眸中散发着一股猛兽苏醒,舍人一般的光芒:
“我向你们保证,两年之内,华海这片土地,只会有一个人的声音——”
“那就是我林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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