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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民国之写文(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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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自清在散文里对春天极尽讴歌,把春天形容成花枝招展的小姑娘,然而这样的春天大抵只存在于温婉秀丽的江南水乡,北平的春天可没有那么温柔。北平的春天是肃杀的,夹带着属于寒冬的凛冽以及独属于北国的粗犷气质,墙角未化的昨夜春雪明晃晃地反着光,院前桃树光秃秃的枝条无精打采的垂着头,要凑得很近才能看清冒出的新叶。

    乐景躺在床上,稍一抬头就能望见那颗沉郁的桃树。就像此时的他一样。

    他从李宅醒来时,还是晚冬,路上还有耀眼的新雪,现如今已是早春,万物复苏,独留他和桃树被冬天冻住了。

    他小声地咳嗽一会儿,然后努力坐了起来,运了运气,一步一步向不远处的书桌挪去。

    乐景刚坐下就情不自禁的开始喘气,肺就像破旧的风箱在胸腔里吱吱乱响,喉咙深处弥漫开熟悉的痒意。他剧烈的吞咽几口口水润了润喉咙,强忍不适,拿起笔就开始写稿,墨水在歪歪扭扭的文字上晕染开,就像狰狞的蜈蚣一样。

    乐景闭了闭眼睛,就当没看到。

    他无视了身体所有不适,以强大的意志力坚定的在洁白的稿纸上留下一行行难看的文字,然后便是一阵更加剧烈的痒意自他喉咙深处爬了出来。

    这次乐景终于忍不住了,他俯下身,发出一阵撕心裂肺的咳嗽声。他苦中作乐地想道,纳博科夫的那句老话果然没错人是有三样东西无法隐瞒的,咳嗽,穷困和爱。

    李淑然循着咳声跑进房门,就看到她那大病未愈本应该卧床休养的大哥正握笔坐在书桌前咳嗽,她小脸一白,连忙跑过去心疼地拍抚着他的后背,嘴里数落道“大哥你真是的,病还没好,医生都交代过了让你好好休养的。”她瞥了一眼书桌上摊开的稿纸,劝道“你现在身体这样,怎么写好文章写文这件事还是缓缓吧,等你身体好了也不迟。”

    恐怕不行。

    乐景好不容易止住咳嗽,苍白的脸色因此也多了几分血色。他何尝不知道李淑然嘴里的道理。他刚刚勉强自己的写的文章,且不说内容,就说字迹都丑陋得让他不敢多看,如果可以,他当然也想好好休养。

    可惜他没有时间了。

    乐景没想到有朝一日他会和累赘两个字扯上关系,尽管不想承认,这些日子来他又确实是个累赘。

    他几乎是租好房子就病倒了,急病来势汹汹,让人难以招架。李景然虽然和乐景同龄,但早被酒色掏空了身体,加之又是个大烟鬼,身体就是个纸糊的壳子。这次乐景毫不夸张的说真是用了半条命才戒了毒,然后为了和李淑然早点脱离火坑,他连休养的时间都没有就开始马不停蹄的写作投稿,紧接着又坐了几天几夜的火车千里迢迢来到了北平,这样下来就算是铁打的人都撑不住,更别说李景然身体本来就不好了。可以说乐景能撑到他们租到房有了落脚点才病倒已经是天公保佑了。

    然后就是马不停蹄的求医问药。民国时的药无疑很贵,这点从后世某位弃医从文的文豪写的文章里就可以看出,想文豪幼时家里也是当地富庶,却生生因为久病的父亲而家道中落,民国医资不菲可见一斑。

    乐景虽然生的不是什么大病,但是这类因为体质原因而生就的病本就难缠,再加上乐景因为高烧陷入昏迷,李淑然一个小姑娘也没有什么主心骨,自然是什么药贵用什么药了。乐景不过病了短短半月,他们租房后剩下的一百八十五快大洋已经缩水到了三十元,去掉下个月二十元的房租,他们现在全部身家不过区区十元。

    乐景本以为带着李淑然跑来北平是帮她脱离苦海,却不想如今小姑娘要因为他这破败的身体担惊受怕缺衣少食不说,还有流落街头的风险他从未有这么一刻感受到如此屈辱。

    所以别说他现在只是身体不适,就算他现在双手骨折,他用嘴用脚都要把文章写完。让他躺在床上当一个累赘的废物还不如杀了他来的痛快点。

    所以对于李淑然的劝说,乐景只是淡然一笑,“我现在身体已经好很多了,躺在床上也是无所事事,还不如给自己找点事情做。”眼看李淑然还要再劝,他不动声色地转移了话题“我现在病了,家里家外只有你一个人不行,明天我去问问房东,看能不能给我们介绍一个可靠的帮佣。”这些日子以来,他们兄妹俩孤苦无依,李淑然之前也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还是邻里邻居时不时帮衬几把,他们才能勉强支撑到现在。

    李淑然果然被转移了注意力,“不用帮佣,我一个人可以的,不过是一些洗衣做饭的琐事,我很快就会学会的”她知道因为哥哥的病家里已经没有什么钱了,现在正是应该节俭的时候,所以她绞尽脑汁想要让乐景打消主意,可惜乐景心如磐石不可动也,李淑然只好作罢。然后这个忧心兄长身体的小姑娘又重提了旧事“哥哥,你身体病好之前不许碰笔”

    乐景

    然后自是一番谈判和约法三章不提,最后结果是乐景每天只能进行三小时的写作,由李淑然监督。但不论如何,乐景总算能写文了,真是可喜可贺,可喜可贺。

    关于第二部作品写什么,乐景考虑了很久,他甚至想过为了赚快钱披马甲写一些如今鸳鸯蝴蝶派文人最爱的言情小说,虽然他们派经常被正统文学派鄙夷就像后世严肃文学作家看不上畅销书流行作家一样,但是他们写的书都是当之无愧的畅销书,鸳鸯蝴蝶派的扛把子张大大,他写的金x世家在现代还被翻拍成大热的电视剧了呢。有如此前辈珠玉在前,乐景自然也动了心思,他甚至连大纲都构思好了,怎么说他也是看过泰坦尼克号怦然心动等经典爱情片的,茨威格简奥斯丁杜拉斯等名家的作品他也有所涉猎,写个缠绵悱恻荡气回肠的言情小说还是绰绰有余的。

    然而在第二天当他见到房东推荐来的帮佣时,他改变了注意。

    乐景本想只请一个帮佣,房东却带来了一家三口,一对苍老的男女牵着骷髅般的孩子,对他露出了谄媚讨好的笑容。

    该怎么形容他们呢后世的宠物狗都比他们来的体面些。

    一些破破烂烂长短不一的碎布挂在他们身上这是放在后世连乞丐都不会穿的衣服,他们的脸粗粝僵硬地宛如砂石雕琢而成的,却还是努力向他挤出讨好哀求的笑容,他们的孩子像畜生一样被他们系着草绳牵在后面,眼神呆滞木讷,就像集中营里的小萝卜头一样头大身子小,一层薄薄的人皮在他骨头上披着。

    从他们身上,乐景看到了民国。

    不是上海滩的十里洋场歌舞升平,不是北平的大师云集谈古论今,不是革命党人振臂一呼铁与火的浪漫。

    民国就在他的眼前。

    房东的话清晰的在他耳边响起“这家人是逃荒过来的,为人最是老实能干不过了,只是前不久当家的病了,把闺女都给卖了才填上药钱您看,他们这也是实在活不下去了,您就行行好,要了他们吧,只要管饭就行”

    乐景闭了闭眼睛。

    是了。他想起来了。

    这才是民国,由无数三毛、大烟鬼和妓女,几万万如同猪狗的贫民百姓,平均寿命只有三十几岁的苦力,几百万颠沛流离乃至易子而食的逃荒大军组成的国家。

    这里是民国,是人间地狱。

    李淑然最是心善,见此连忙央求乐景把他们留下,乐景自然是同意了,只是心头却有些怅然若失。他救得了这三人,可是他救不了整个国家的穷人。

    乐景并不是感情丰富的人,某种时候他甚至可以称得上冷血。可是现在他却有一种冲动,迫切地想为这个国家和民族做些什么。

    他既然已经来到了这个风谲云诡的时代,理应不该随波逐流下去。他想要化笔为剑,说些什么。

    这个国家如今需要的不是风花雪月无关痛痒的故事,她需要刻骨铭心的痛骂和鞭挞,只有这样她才能知耻而后进,才能有从泥潭里爬出来的动力。

    乐景想,他已经知道他的第二个故事要写什么了。他转身进屋,在稿纸上提笔写下了题目狗眼看人低。

    “我是一只宠物狗,来自百年后的华夏。”他提笔写下了文章的第一段“我不知道我为何会来到这个贫穷又落后的时代,但是一条狗在哪里都能活下去的,更别提我还是一只血统高贵,毛色漂亮的纯种狮子狗了”

    故事内容是一只来自未来的宠物狗眼中的民国的光怪陆离,千人千面,众生百态。

    这会是一个很长很长的故事。

    乐景会花很长时间把它写完。

    不求青史留名,只求畅所欲言,无愧于心。说说520小说阅读_www.shuoshuo520.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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