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卷 第211章 掏蜜(求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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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气太大只能种田正文卷第211章掏蜜当然,蜂蜜这种天然的美味,不仅人类喜爱,蜜蜂自己也要吃,还有一些山里喜欢吃蜂蜜的小动物也会时不时的骚扰蜜蜂的家。
所以,蜂蜜虽多,但也不会说多到很夸张的程度。
当然啦,也不会少得很夸张。
尽管山里的一些小动物如黄喉貂一类会经常硬刚蜜蜂,抢食蜂蜜,不过,山里的小动物都是有灵性的,它们一般只会吃一点,填饱肚子就跑了,不会像人类一样,吃饱了,还得兜着走。
所以,只要没有人类干预,深山里的蜂蜜存量还是会有不少的。
这也正是刘青山直接把目标放在深山的缘故。
这儿还不算太深山,如果到更深山的地方去,估计还能遇到更多的蜂窝。
可是,男子汉大丈夫,怎么能因为遭受到一点小伤害就放弃呢?
他揉了揉裆下,坐起身,跟着三只黄喉貂一起望向大树。
现在,是要显露真本事的时候了。
树洞在第一个树杈往上一点的位置,那么,只要占据高地,也就是占据那根树杈之后,基本上就分出胜负了。
到时候,只要稳稳把持住最佳方位,黄喉貂敢上来,就一脚踢飞它们。这有点儿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意思。
所以,现在的问题就在于,如何以最快的速度爬到树杈上,占据最佳位置。
虽然他体型很大,不过,他很自信,凭着一身神力,要爬上三米多高的树杈不是问题。
只要抱住大树,用力蹬脚,肯定能轻易就上去了。
嗯,第二个完美无缺的计划生成了:
第一步:快速冲向大树。
第二步:到达树底下,先猛然跳起,跳到最高处后,如果能直接抱住横向生长的树干最好,抱不住,就抱住主干,然后向上攀援。
这个时候,黄喉貂肯定被我敏捷又帅气的动作给震惊了,它们一定想不到,人类居然也可以这么灵活。趁着它们晃神的功夫,快速爬到树干上,占据最佳位置。
第三步:黄喉貂可能回过神来了,也要爬到树上,这时候,他只要握着砍柴刀,击退黄喉貂不是问题。
黄喉貂被重伤之后,肯定会慌不择路的逃跑,到时候再悠哉游哉的掏蜂蜜。
完美!
刘青山爬起身,果真以迅雷之势冲向大树。
每一步都又快又大,疾如狂风,一个眨眼的功夫,他还真跑到了大树底下。
不做犹豫,按照之前的预想,他瞬间跳起身......
哈,居然真抱住了大树的枝干。
太好了,真是天助我也。刘青山喜出望外,连忙勾起两只脚,然后用脚夹住树干,再慢慢把手掌往上移动,因为力气大,这些看似艰难的动作在他做来,轻而易举。
又是一个眨眼的功夫,他依靠着自己的强大力量,站到了大树的第一个树杈上。
此刻,嗡嗡的蜜蜂就在他眼前不到两米的位置。
树洞距离树杈约有一米多的高度,这个位置真的很适合人类掏蜂蜜,就好像是专门为他准备的一样。
树洞里黑压压的全是蜜蜂。蜜蜂进进出出,隐约可见饱满的蜂巢。
从蜂巢的形态来判断,这一个蜂窝估计至少得有二三十斤蜂蜜。
二三十斤啊。
啧啧啧,就算只取一半,卖了换钱,那也有好几千块钱的收入呢。
哈哈,刘青山兴奋不已。
不过,有刚刚的前车之鉴在前,他不敢过分得意,在兴奋之余,还得小心翼翼的查看三只黄喉貂。
咦?
瞟了一眼黄喉貂之后,刘青山疑惑不止。
这怎么肥四?为什么它们还在原地?
为什么它们不来抢蜂蜜?
蜂蜜不是它们的最爱吗?
难道说,这些家伙已经被我快如风的敏捷动作给折服了?
它们自知正面交战不是我的对手,所以识趣的放弃了?
嗯,一定是这样没错。
果然啊,老刘家的男人就是这么威风,只要不装逼,做真实的自己,就一定可以凭借威猛的外型让敌人望而却步。
早知道这样,我就不装逼了,直接显露真本事,爬上树杈来,就什么事也没有,什么罪也不用受。
唉,可惜一开始太低估自己的能力了,以为要可以做点什么才能震慑它们,却不想,只要往这里这么一站,它们就不敢动了。
刘青山点点头,有些兴奋。
既然黄喉貂不动了,那接下来,就是采蜂蜜了。
不过,这蜂蜜要怎么采呢?
火烧?
不行,蜜蜂是小昆虫,受不了这种酷刑的。但凡是昆虫,除了傻头傻脑爱扑火的飞蛾之外,就没有不怕火的。
人家小蜜蜂勤勤恳恳酿造蜂蜜,你窃取人家的劳动果实也就算了,还拿火取烧人家,那是人干的事情吗?狗都干不出这种事情来。
刘青山摇摇头,否定了这个方案。
除去火烤之外,山民们有时候会直接用市面上卖的杀虫剂杀蜜蜂,把蜜蜂杀死了,然后再轻松的取蜂蜜。
这种行为,跟火烤没区别,都不是人干的事。
既然不能伤害小蜜蜂,又想要蜂蜜,那就只能硬取了。
只是,这样一来,恐怕取了蜂蜜回去之后,连老妈都认不出他了吧。
可是,有什么办法?进山找蜂蜜是昨天才突然生出的念头,所以,他没有任何防护工具可以带进山来,就只有一条破毛巾而已。
不管怎样,为了钱......
啊呸,为了蜂蜜,为了帮助蜜蜂分担吃不完的蜂蜜,为了不造成资源浪费,我只能硬着头皮,牺牲自己的色相,硬上了!
正所谓,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这个世界上,总要有那么一两个长得特别帅的人做出自我牺牲的。
相由心生嘛,长得帅的人,总是格外的伟大一些。
嗯,是这样没错了。
刘青山从栓在后腰的小竹篓里扯出毛巾,裹住脸,然后牙一咬,眼睛一闭,伸手就朝蜂窝掏去。
嗡嗡嗡......
原本忙碌的蜜蜂在察觉到入侵者之后,瞬间从采蜜的小可爱化身成英勇斗士,全都绷紧神经,发出刺耳的嗡嗡声,愤怒的朝入侵者发起进攻。
难道刘青山没想到这一点?
他不知道蜜蜂会蜇人?
当然不是,他当然知道蜜蜂容易被激怒,也知道蜜蜂无孔不入,知道蜜蜂蜇人很疼,甚至,还会变得奇丑无比。
可他是谁啊?他是刘青山欸!他是天选之子,是神力的拥有者,是开挂的男人!
除去这些闪闪发光的头衔不算,他还是一个拥有超强自愈能力的人啊!
不仅自愈能力超强,而且还可以杜绝痛感!
所以,他才有胆量正面硬刚蜜蜂。
他觉得,就算蜜蜂围殴他,可他肯定不会觉得很疼。
同时,就算蜜蜂的毒刺造成皮肤肿胀,但是,凭着超强的自愈能力,他想,用不了几分钟,他就可以从肉包子恢复成原状。
正是因为心里有这份底气跟自信在,所以他才敢这么干。不然的话,谁特么脑子进水了,才会干这种脑残的事情呢。
蜜蜂嗡嗡嗡的朝他扑来,可他完全不怂,仍然义无反顾的将手朝树洞力掏去。
看吧,老刘家的男人就是这么英勇无敌。说说520小说阅读_www.shuoshuo520.cc
所以,蜂蜜虽多,但也不会说多到很夸张的程度。
当然啦,也不会少得很夸张。
尽管山里的一些小动物如黄喉貂一类会经常硬刚蜜蜂,抢食蜂蜜,不过,山里的小动物都是有灵性的,它们一般只会吃一点,填饱肚子就跑了,不会像人类一样,吃饱了,还得兜着走。
所以,只要没有人类干预,深山里的蜂蜜存量还是会有不少的。
这也正是刘青山直接把目标放在深山的缘故。
这儿还不算太深山,如果到更深山的地方去,估计还能遇到更多的蜂窝。
可是,男子汉大丈夫,怎么能因为遭受到一点小伤害就放弃呢?
他揉了揉裆下,坐起身,跟着三只黄喉貂一起望向大树。
现在,是要显露真本事的时候了。
树洞在第一个树杈往上一点的位置,那么,只要占据高地,也就是占据那根树杈之后,基本上就分出胜负了。
到时候,只要稳稳把持住最佳方位,黄喉貂敢上来,就一脚踢飞它们。这有点儿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意思。
所以,现在的问题就在于,如何以最快的速度爬到树杈上,占据最佳位置。
虽然他体型很大,不过,他很自信,凭着一身神力,要爬上三米多高的树杈不是问题。
只要抱住大树,用力蹬脚,肯定能轻易就上去了。
嗯,第二个完美无缺的计划生成了:
第一步:快速冲向大树。
第二步:到达树底下,先猛然跳起,跳到最高处后,如果能直接抱住横向生长的树干最好,抱不住,就抱住主干,然后向上攀援。
这个时候,黄喉貂肯定被我敏捷又帅气的动作给震惊了,它们一定想不到,人类居然也可以这么灵活。趁着它们晃神的功夫,快速爬到树干上,占据最佳位置。
第三步:黄喉貂可能回过神来了,也要爬到树上,这时候,他只要握着砍柴刀,击退黄喉貂不是问题。
黄喉貂被重伤之后,肯定会慌不择路的逃跑,到时候再悠哉游哉的掏蜂蜜。
完美!
刘青山爬起身,果真以迅雷之势冲向大树。
每一步都又快又大,疾如狂风,一个眨眼的功夫,他还真跑到了大树底下。
不做犹豫,按照之前的预想,他瞬间跳起身......
哈,居然真抱住了大树的枝干。
太好了,真是天助我也。刘青山喜出望外,连忙勾起两只脚,然后用脚夹住树干,再慢慢把手掌往上移动,因为力气大,这些看似艰难的动作在他做来,轻而易举。
又是一个眨眼的功夫,他依靠着自己的强大力量,站到了大树的第一个树杈上。
此刻,嗡嗡的蜜蜂就在他眼前不到两米的位置。
树洞距离树杈约有一米多的高度,这个位置真的很适合人类掏蜂蜜,就好像是专门为他准备的一样。
树洞里黑压压的全是蜜蜂。蜜蜂进进出出,隐约可见饱满的蜂巢。
从蜂巢的形态来判断,这一个蜂窝估计至少得有二三十斤蜂蜜。
二三十斤啊。
啧啧啧,就算只取一半,卖了换钱,那也有好几千块钱的收入呢。
哈哈,刘青山兴奋不已。
不过,有刚刚的前车之鉴在前,他不敢过分得意,在兴奋之余,还得小心翼翼的查看三只黄喉貂。
咦?
瞟了一眼黄喉貂之后,刘青山疑惑不止。
这怎么肥四?为什么它们还在原地?
为什么它们不来抢蜂蜜?
蜂蜜不是它们的最爱吗?
难道说,这些家伙已经被我快如风的敏捷动作给折服了?
它们自知正面交战不是我的对手,所以识趣的放弃了?
嗯,一定是这样没错。
果然啊,老刘家的男人就是这么威风,只要不装逼,做真实的自己,就一定可以凭借威猛的外型让敌人望而却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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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青山点点头,有些兴奋。
既然黄喉貂不动了,那接下来,就是采蜂蜜了。
不过,这蜂蜜要怎么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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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蜜蜂是小昆虫,受不了这种酷刑的。但凡是昆虫,除了傻头傻脑爱扑火的飞蛾之外,就没有不怕火的。
人家小蜜蜂勤勤恳恳酿造蜂蜜,你窃取人家的劳动果实也就算了,还拿火取烧人家,那是人干的事情吗?狗都干不出这种事情来。
刘青山摇摇头,否定了这个方案。
除去火烤之外,山民们有时候会直接用市面上卖的杀虫剂杀蜜蜂,把蜜蜂杀死了,然后再轻松的取蜂蜜。
这种行为,跟火烤没区别,都不是人干的事。
既然不能伤害小蜜蜂,又想要蜂蜜,那就只能硬取了。
只是,这样一来,恐怕取了蜂蜜回去之后,连老妈都认不出他了吧。
可是,有什么办法?进山找蜂蜜是昨天才突然生出的念头,所以,他没有任何防护工具可以带进山来,就只有一条破毛巾而已。
不管怎样,为了钱......
啊呸,为了蜂蜜,为了帮助蜜蜂分担吃不完的蜂蜜,为了不造成资源浪费,我只能硬着头皮,牺牲自己的色相,硬上了!
正所谓,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这个世界上,总要有那么一两个长得特别帅的人做出自我牺牲的。
相由心生嘛,长得帅的人,总是格外的伟大一些。
嗯,是这样没错了。
刘青山从栓在后腰的小竹篓里扯出毛巾,裹住脸,然后牙一咬,眼睛一闭,伸手就朝蜂窝掏去。
嗡嗡嗡......
原本忙碌的蜜蜂在察觉到入侵者之后,瞬间从采蜜的小可爱化身成英勇斗士,全都绷紧神经,发出刺耳的嗡嗡声,愤怒的朝入侵者发起进攻。
难道刘青山没想到这一点?
他不知道蜜蜂会蜇人?
当然不是,他当然知道蜜蜂容易被激怒,也知道蜜蜂无孔不入,知道蜜蜂蜇人很疼,甚至,还会变得奇丑无比。
可他是谁啊?他是刘青山欸!他是天选之子,是神力的拥有者,是开挂的男人!
除去这些闪闪发光的头衔不算,他还是一个拥有超强自愈能力的人啊!
不仅自愈能力超强,而且还可以杜绝痛感!
所以,他才有胆量正面硬刚蜜蜂。
他觉得,就算蜜蜂围殴他,可他肯定不会觉得很疼。
同时,就算蜜蜂的毒刺造成皮肤肿胀,但是,凭着超强的自愈能力,他想,用不了几分钟,他就可以从肉包子恢复成原状。
正是因为心里有这份底气跟自信在,所以他才敢这么干。不然的话,谁特么脑子进水了,才会干这种脑残的事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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