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卷 第四百五十七章 路途遇树坚似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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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马在翠绿的山林间奔跑,这种感觉和乘坐天舟在云端飞行完全不同。
迎面而来的,是山林间充满泥土和草木气息的和风,身边往后掠去的,则是高矮参差的树木。
蛟马奔跑起来,依然是横冲直撞的架势。
挡在前方的树木咔嚓咔嚓折断,粗壮的树干好像纸糊而成,轻轻一撞就会破碎。
地势起起伏伏,岩石与泥土交替变换。
这一切都通过蛟马奔跑时的震动,传递到马背的木台子上。
而这些震动,也传达给了郑秋,就好像他亲自在奔跑,在跳跃。
巨大的马儿在大地苍翠的绒毯上,像耕牛一样,犁出一道长长的痕迹,笔直通向远方。
当然,不是每一棵树大笨马都撞得动,数天的路途中,它就撞上过四颗屹立不倒的大树。
其中三颗颇有韧性,大笨马撞上去居然被反弹的力量推了回来。
剩下的一颗坚如磐石,好像插在地面上的精钢柱子。
大笨马直接撞了个七晕八素,趴在地上喘息好久才恢复过来。
对于这样一颗坚硬无比的大树,郑秋自然充满兴趣,便趁着大笨马恢复的时候,环绕大树仔细查看。
虽然不认识这颗大树,但他在大荒孤城时,听说过此类东西。
大荒孤城勇武坊售卖并定做各类兵器,勇武坊的魁老板与郑秋交情不错,谈话时曾经介绍过。
云袖大陆上有一些树木,质地异常坚硬,堪比精钢。
部分极其稀有的种类,坚硬程度甚至能远超寻常兵器,达到法器的级别。
这些树木的树干、树枝、树叶以及树皮,都是制作各类兵器与衣服的上好材料,价格高昂。
修习特定功法的修炼者,会使用纯木质的兵器,这种坚硬的树木对他们来说,比神兵更为诱人。
郑秋施展《草木真诀》,想要用控制草木的功法,将这棵树折断带走。
或许是质地过于坚硬的缘故,《草木真诀》的控制效果不太好,折腾了好一会儿,他才折下一段小拇指粗细的树枝。
但看到如此好东西,郑秋怎么肯放弃。
既然功法控制不了这颗大树,那自己把泥土全扒开,整颗带走总行吧。
说干就干!
他卷起袖子,施展《石听话二十八法》,将地面的泥土与石块挖开,远远抛到旁边。
大树密密麻麻的根须逐渐露出来,根须的颜色和树干接近,都有些泛黑,好像有人用黑色的墨水在上面涂抹了一遍。
根须的外形,也与地面上的树干差不多,笔直挺立。
好像直插在大地中的钢钎,又特别像两颗拼接在一起的杉树。
大树被郑秋两根挖了出来,树干加上根须,长度接近九丈。
按理说,如此坚硬的大树应该非常沉重才对。
然而奇怪的是,这颗树特别轻,好像用棉花构成一样。
郑秋运转全身气劲,只要使用气华境初期的力量,就能将它轻松托起。
他把大树放到蛟马背上,用藤条将树干与木台子固定结实,便继续启程赶往丰收镇。
丰收镇,位于一处平原中心。
平原虽然不大,但也方圆近万丈,云袖大陆上山峦林立,像这样的平原是难得的宝地。
平原上,有三条大河依次穿过。
大河边缘密布着宽窄不一的水渠,如同大地的血管,将河水引向四面八方。
水渠所到之处,绿油油的稻田整齐地排列,从天上看下去就好像绿色的方格布料。
三条大河汇聚交融之处,形成了一片波光粼粼的湖泊。
湖泊上飘荡着渔船,湖岸边排布着渔家,挂着水珠的渔网,在阳光下映射出星星点点的光芒。
土地肥沃,雨水丰足,既有谷物牲畜,又有湖河鲜味,此等鱼米之乡是普通人定居的绝佳之地。
因此,丰收镇的人口非常多。
除去来来往往的修炼者,光长久住在此处的人,数量就超过了五万。
与其称之为镇子,其实更应该称之为丰收城。
普通人多了,修炼者自然而然也比别处多。
丰收镇附近几百座山上,各式各样的宗派星罗密布,人数多的将近两百,人数少的只有几十。
要知道,修炼者所需的资源,和普通人不一样。
修炼者需要宝物,需要开阔的练功空间,也需要各种矿石、药材、以及浓郁的天地之力。
然而丰收镇这个地方,宝物、矿石、药材这些东西都不算丰富,吃喝倒是很多。
所以这么多宗派挤在这里,当然会出现资源不够分的情况,于是各宗各派之间摩擦不断,三天两头乒乒乓乓打架。
几百年来,志向高远的大宗派陆续搬走,去修炼资源丰富的地方生根发芽。
只留下一大堆芝麻般小杂鱼,没啥追求地耗在这里,天天为了些鸡毛蒜皮的小事闹腾。
郑秋骑着大笨马翻山越岭,花费十二天时间,终于来到了丰收镇外围。
其实郑秋不能算骑马,因为蛟马个头太大,他只是坐在马背的木台子上而已。
这几天郑秋也没闲着,挖出那颗坚硬无比的大树后,一直盘算如何利用。
最终他打定主意,用《草木真诀》折下一根两指宽的树枝,通过水磨工夫,一点一点将树枝加工出形状。
最后,树枝变成了一柄木剑。
剑长两尺四寸,剑身只有一指半宽,厚度接近半指。
是一柄又轻又窄的单手细剑。
按照大荒孤城商铺老板们的说法,这种剑的样式,被称为绕指细剑,也叫做绕指柔,一般为女性修炼者所用。
攻击之时,由于劈砍力度较弱,多使用刺击和挑点的手法。
其实郑秋想弄把木质大砍刀,他不会剑法,也没啥使用兵器的招式,砍刀这种不需要技巧的兵器最为适合。
但这颗树实在坚硬得过分,郑秋弄不下粗树枝,自然也做不出砍刀。
把细木剑往台子上敲了敲,郑秋招出一根藤条,将其栓在腰带上。
随着大笨马登上山坡的顶端,一片宽广的平原,出现在郑秋的视野内。
望着那丰茂的农田,不需要任何人介绍,他心里就已冒出三个字的地名,丰收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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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面而来的,是山林间充满泥土和草木气息的和风,身边往后掠去的,则是高矮参差的树木。
蛟马奔跑起来,依然是横冲直撞的架势。
挡在前方的树木咔嚓咔嚓折断,粗壮的树干好像纸糊而成,轻轻一撞就会破碎。
地势起起伏伏,岩石与泥土交替变换。
这一切都通过蛟马奔跑时的震动,传递到马背的木台子上。
而这些震动,也传达给了郑秋,就好像他亲自在奔跑,在跳跃。
巨大的马儿在大地苍翠的绒毯上,像耕牛一样,犁出一道长长的痕迹,笔直通向远方。
当然,不是每一棵树大笨马都撞得动,数天的路途中,它就撞上过四颗屹立不倒的大树。
其中三颗颇有韧性,大笨马撞上去居然被反弹的力量推了回来。
剩下的一颗坚如磐石,好像插在地面上的精钢柱子。
大笨马直接撞了个七晕八素,趴在地上喘息好久才恢复过来。
对于这样一颗坚硬无比的大树,郑秋自然充满兴趣,便趁着大笨马恢复的时候,环绕大树仔细查看。
虽然不认识这颗大树,但他在大荒孤城时,听说过此类东西。
大荒孤城勇武坊售卖并定做各类兵器,勇武坊的魁老板与郑秋交情不错,谈话时曾经介绍过。
云袖大陆上有一些树木,质地异常坚硬,堪比精钢。
部分极其稀有的种类,坚硬程度甚至能远超寻常兵器,达到法器的级别。
这些树木的树干、树枝、树叶以及树皮,都是制作各类兵器与衣服的上好材料,价格高昂。
修习特定功法的修炼者,会使用纯木质的兵器,这种坚硬的树木对他们来说,比神兵更为诱人。
郑秋施展《草木真诀》,想要用控制草木的功法,将这棵树折断带走。
或许是质地过于坚硬的缘故,《草木真诀》的控制效果不太好,折腾了好一会儿,他才折下一段小拇指粗细的树枝。
但看到如此好东西,郑秋怎么肯放弃。
既然功法控制不了这颗大树,那自己把泥土全扒开,整颗带走总行吧。
说干就干!
他卷起袖子,施展《石听话二十八法》,将地面的泥土与石块挖开,远远抛到旁边。
大树密密麻麻的根须逐渐露出来,根须的颜色和树干接近,都有些泛黑,好像有人用黑色的墨水在上面涂抹了一遍。
根须的外形,也与地面上的树干差不多,笔直挺立。
好像直插在大地中的钢钎,又特别像两颗拼接在一起的杉树。
大树被郑秋两根挖了出来,树干加上根须,长度接近九丈。
按理说,如此坚硬的大树应该非常沉重才对。
然而奇怪的是,这颗树特别轻,好像用棉花构成一样。
郑秋运转全身气劲,只要使用气华境初期的力量,就能将它轻松托起。
他把大树放到蛟马背上,用藤条将树干与木台子固定结实,便继续启程赶往丰收镇。
丰收镇,位于一处平原中心。
平原虽然不大,但也方圆近万丈,云袖大陆上山峦林立,像这样的平原是难得的宝地。
平原上,有三条大河依次穿过。
大河边缘密布着宽窄不一的水渠,如同大地的血管,将河水引向四面八方。
水渠所到之处,绿油油的稻田整齐地排列,从天上看下去就好像绿色的方格布料。
三条大河汇聚交融之处,形成了一片波光粼粼的湖泊。
湖泊上飘荡着渔船,湖岸边排布着渔家,挂着水珠的渔网,在阳光下映射出星星点点的光芒。
土地肥沃,雨水丰足,既有谷物牲畜,又有湖河鲜味,此等鱼米之乡是普通人定居的绝佳之地。
因此,丰收镇的人口非常多。
除去来来往往的修炼者,光长久住在此处的人,数量就超过了五万。
与其称之为镇子,其实更应该称之为丰收城。
普通人多了,修炼者自然而然也比别处多。
丰收镇附近几百座山上,各式各样的宗派星罗密布,人数多的将近两百,人数少的只有几十。
要知道,修炼者所需的资源,和普通人不一样。
修炼者需要宝物,需要开阔的练功空间,也需要各种矿石、药材、以及浓郁的天地之力。
然而丰收镇这个地方,宝物、矿石、药材这些东西都不算丰富,吃喝倒是很多。
所以这么多宗派挤在这里,当然会出现资源不够分的情况,于是各宗各派之间摩擦不断,三天两头乒乒乓乓打架。
几百年来,志向高远的大宗派陆续搬走,去修炼资源丰富的地方生根发芽。
只留下一大堆芝麻般小杂鱼,没啥追求地耗在这里,天天为了些鸡毛蒜皮的小事闹腾。
郑秋骑着大笨马翻山越岭,花费十二天时间,终于来到了丰收镇外围。
其实郑秋不能算骑马,因为蛟马个头太大,他只是坐在马背的木台子上而已。
这几天郑秋也没闲着,挖出那颗坚硬无比的大树后,一直盘算如何利用。
最终他打定主意,用《草木真诀》折下一根两指宽的树枝,通过水磨工夫,一点一点将树枝加工出形状。
最后,树枝变成了一柄木剑。
剑长两尺四寸,剑身只有一指半宽,厚度接近半指。
是一柄又轻又窄的单手细剑。
按照大荒孤城商铺老板们的说法,这种剑的样式,被称为绕指细剑,也叫做绕指柔,一般为女性修炼者所用。
攻击之时,由于劈砍力度较弱,多使用刺击和挑点的手法。
其实郑秋想弄把木质大砍刀,他不会剑法,也没啥使用兵器的招式,砍刀这种不需要技巧的兵器最为适合。
但这颗树实在坚硬得过分,郑秋弄不下粗树枝,自然也做不出砍刀。
把细木剑往台子上敲了敲,郑秋招出一根藤条,将其栓在腰带上。
随着大笨马登上山坡的顶端,一片宽广的平原,出现在郑秋的视野内。
望着那丰茂的农田,不需要任何人介绍,他心里就已冒出三个字的地名,丰收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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