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8章 狼王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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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到游鳞一时激动地说不出话来,黎川干脆在地上捡起一把生锈的匕首,指了个方向,让她躲得离战场远一点。
游鳞行了个东方的礼节,就赶紧跑到一边去了。她走了之后,黎川才分心环顾看台上的人,他故意忽略了芙丽涅公主抛来的媚眼,来回逡巡了一圈也没有找到夏甜他们,奇怪,照理说应该来了才对。
他索性发了个星聊在群里:【你们在哪呢?我马上就要开打了。】
温情无奈地上了线:【守卫说今天公主驾到,看台都没有位置了,夏甜正在撒钱呢。你稍微拖延一下时间,等我们来了再来救你们。】
黎川挑了挑眉,睁开眼看了看那几个骨瘦如柴的奴隶们,除了先前赢了的老头格外机智,已经跑到广场边远远的一角藏起来了之外,剩下的都木木呆呆,拿着铠甲也不知道穿法。面对这样的情况,黎川实在是下不去手。他【虎势】的状态都不需要进入,凭着自己单纯的武力就足够秒杀这群奴隶,但赢了又如何呢?
他沉思了一会,走到奴隶们面前,问道:“你们想活着出去吗?”
“阿米亚当然想出去了!但是…”一个皮肤黝黑的女孩子指了指一楼包厢里的吉尔:“他们会让我们平安无事地出去吗?”
黎川眼神中闪过一丝柔和,沉声说道:“只要按我说的话去做,就可以。”
满脸络腮胡的男人看着黎川说道:“你似乎听得懂我们所有人的话,好,我听你的。”
吉尔还在楼上的包厢和奴隶主们谈笑风生,当听见看台上群众的嘘声时,才发现不对,扭头一看,这些该死的奴隶居然围成一圈窃窃私语,不知道在密谋什么事。
他赶紧放下酒杯和糕点,向那群人吼道:“你们这群渣滓,在干什么呢,守卫,守卫,快放箭,让鲜血浇灌荣誉的广场!”
十几支木箭从看台上嗖嗖飞出,直往黎川等人的背后射去。眼尖的奴隶发现了,立刻尖叫了起来,想往反方向跑去,但他们多日没吃上一顿饱饭,腿根本不听使唤地僵在原地,直打哆嗦。
黎川早已听见箭矢呼呼而来的风声,用脚尖踢起一面盾牌,拿在手中向后看似随意地一挡,大多数箭矢居然都打在了橡木的盾牌上,发出砰砰砰的沉闷响声。剩下还有几支箭,黎川干脆跳了起来,伸手一抓,顷刻间手中就攒下了一把木箭。
奴隶们抖索着身子,鼓起勇气抓起身边的武器,按照黎川教他们的方法,哇哇乱叫向黎川刺去,又不到片刻就被黎川佯装击倒,其演技之浮夸,简直可以上歌剧院演出了。
除了躲在角落的两人外,所有人都倒下了,只剩下黎川一个站在广场中心,冷漠地向看台说道:“看够了?”
芙丽涅公主看着黎川的眼神越发炽热了,她烟晶宝石色的眼睛眯成两弯美丽的月牙,派了个侍女向吉尔传话:“既然奴隶们不肯献出鲜血和荣耀,就换个玩法。前两天艾尔骑士不是抓了个狼孩吗?放出去给他们玩玩。”
吉尔擦了滴额角上的汗,大声向观众宣布道:“感谢高贵的芙丽涅公主提供了一个新鲜的活物!一个前所未有,骇人听闻的狼孩!”
广场周围不起眼的小门悄无生气地打开了,里面扔出来一个开了门的兽笼,浑身脏兮兮的赤裸动物利索地从笼子里钻了出来。
所谓狼孩,指的是狼喂养大的孩子。在高登国,还属于一种罕见的现象。一些穷苦人家养不起多余的孩子,就把他们扔进森林里,运气好的时候,婴儿会碰到前来觅食的母狼,若是气味相投,母狼就把婴儿叼会自己的窝,用狼奶把他们喂大。狼孩从小在森林中长大,只知道像狼一样捕猎,性情十分凶猛,不懂一句人类的语言,如果不幸被人抓住,只会处死或是带去有特殊癖好的贵族那里,供贵族取乐。
这只狼孩十分凶猛,用手当前爪,向黎川扑去。
它的手脚灵活地像是猿猴,爬上黎川的脖子的时候,他竟然还没反应过来,长而尖锐的指甲已经在黎川的脖子和脸上挥舞下数道血痕,俊美卓逸的脸上带着点点红梅似的血迹,显出另一种邪气的艳丽。
黎川冷笑了一下,快如闪电的手一瞬间就抓住了狼孩的脖颈,单手把他拎在空中。狼孩还不肯罢休,抓着黎川的手,拼命挣扎,双腿用力地蹬黎川的腹部,发出“呜呜”的低吼声,哪里像半点七八岁大的同龄孩子。
亲手抓了这个狼孩的艾尔骑士也在包厢内,他看到这个情景差点打翻了酒杯,这个狼孩可是附近臭名昭著的“狼王的孩子”,别看它瘦小,却是喝母狼王的奶长大的,小小年纪已经捕猎了不少进入森林的成年男性。他抓狼孩的时候,废了不少心思,下了数个陷阱,还死了两个人,一个是不小心走入陷阱的倒霉蛋,另一个是被狼孩咬中脖颈,大出血而死。
看台上的贵族们此起彼伏地惊呼,小声议论着这个红发男奴的俊美和无穷的力气(据说已有不少小姐为他的邪佞一笑晕倒在地),有的在讥笑着芙丽涅公主的不自量力,一个拥有着神一样力气的男人,怎么会被狼孩打倒?
芙丽涅自然也听见了,她面色气得潮红,好容易平复下心情,她把吉尔唤到她的包厢,用手指着黎川问道:“虽然我不是希维尔市的常客,但现在已经到了拍卖时间?我出一千金币买这个男奴!”
吉尔苦笑了一声,有气无力地争辩道:“这这这…不符合规矩啊,就算没加上那些狡诈的假死的奴隶,边上还有两个活着的奴隶躲在角落呢?”
芙丽涅公主不耐烦地挥了挥手:“什么规矩?不都是我们王室制定的吗?我就多出五十个金币买了那个漂亮的黑发女奴,至于别的奴隶,你帮我悄悄杀掉。”
吉尔苦着一张脸,只好照着公主的吩咐,跑到广场中心向众人宣布奴隶的归属。
“等等,我有异议!”
四楼的平民区座位忽然传来了一声呼喊。
吉尔翻了个白眼,转到声音的方向说道:“亲爱的小姐,我不知道要强调几次奴隶市场的规则,坐在三到四层的平民没有拍卖权。”
那个小姐长得清秀可人,脸上的笑容让人一下子心生亲近。只是头发太古怪了,简直绿的耀眼,在四周火光的照耀下,仿佛一枝绿色的生菜,可笑无比。
她点点头,居然还是不死心地问道:“那请问这位先生,两万个金币够吗?”
看台上所有观众都惊呼了一声,吉尔吓得差点平地摔了一跤。
天主保佑他的耳朵没有被人打得失聪!两万个金币?!希维尔的奴隶市场从未迎来如此高昂的成交价,只有王城的奴隶才有身价万金的尊荣。
他吞了口口水,偷偷瞟了一眼芙丽涅公主,果然她已经气得浑身发抖,手里的羽毛扇子快碎成了雪花。
如果今天不是公主来到现场,那他肯定爽快地接受这笔订单。可惜啊可惜,吉尔惋惜着自己的霉运,想要拒绝那位小姐的请求。
没想到公主先摇了铃铛!
吉尔的脑子终于转过弯来了,狂喜就像饥饿的海鸟找到鲜鱼一样铺天盖地填满他的心房。
“两万五千金币!”他用平生最响亮的声音尖叫道。
绿色头发的小姐没有铃铛,仍然坚定地说道:“这种哄抬价格的游戏很浪费时间,我没有心情玩这个。五万金币,我要求包下场上所有的奴隶,包括还在候场的奴隶们。”
当时的高登国,王城里顶尖贵族一年的收入也不过最多一万金币,即便是芙丽涅公主一年也只有两万个金币可供她挥霍。五万,没有人能在转眼之间拿出五万枚金币,这相当于十处美丽的庄园和恢宏的城堡,两百个强壮的奴隶,可以堆成一座小山的金沙和宝石。
公主愤而离席,0号包厢瞬间就人去楼空了。
吉尔当然愉快地收下了两箱金砖,那位笑得像天使一样的小姐解释为何不用金币付钱时说,像他们这样的斯蒂姆国的人,出门都情愿带纯正的金砖,而不是沉甸甸的金币。
作为回报,吉尔给了他们一个小时准备足够五十个人出行的车马。
所有的奴隶都暂时先集聚在广场上,用或是惧怕或是崇敬的眼神看着他们的新主人,至于黎川,一开始就站到了夏甜身边,表示他们早已熟识。
夏甜斟酌了一下词句,说道:“从现在开始,你们不是奴隶,而是和我们一样的人。你们自由了,想做什么就去做,不要再被人抓住了。”说说520小说阅读_www.shuoshuo520.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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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沉思了一会,走到奴隶们面前,问道:“你们想活着出去吗?”
“阿米亚当然想出去了!但是…”一个皮肤黝黑的女孩子指了指一楼包厢里的吉尔:“他们会让我们平安无事地出去吗?”
黎川眼神中闪过一丝柔和,沉声说道:“只要按我说的话去做,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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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尔还在楼上的包厢和奴隶主们谈笑风生,当听见看台上群众的嘘声时,才发现不对,扭头一看,这些该死的奴隶居然围成一圈窃窃私语,不知道在密谋什么事。
他赶紧放下酒杯和糕点,向那群人吼道:“你们这群渣滓,在干什么呢,守卫,守卫,快放箭,让鲜血浇灌荣誉的广场!”
十几支木箭从看台上嗖嗖飞出,直往黎川等人的背后射去。眼尖的奴隶发现了,立刻尖叫了起来,想往反方向跑去,但他们多日没吃上一顿饱饭,腿根本不听使唤地僵在原地,直打哆嗦。
黎川早已听见箭矢呼呼而来的风声,用脚尖踢起一面盾牌,拿在手中向后看似随意地一挡,大多数箭矢居然都打在了橡木的盾牌上,发出砰砰砰的沉闷响声。剩下还有几支箭,黎川干脆跳了起来,伸手一抓,顷刻间手中就攒下了一把木箭。
奴隶们抖索着身子,鼓起勇气抓起身边的武器,按照黎川教他们的方法,哇哇乱叫向黎川刺去,又不到片刻就被黎川佯装击倒,其演技之浮夸,简直可以上歌剧院演出了。
除了躲在角落的两人外,所有人都倒下了,只剩下黎川一个站在广场中心,冷漠地向看台说道:“看够了?”
芙丽涅公主看着黎川的眼神越发炽热了,她烟晶宝石色的眼睛眯成两弯美丽的月牙,派了个侍女向吉尔传话:“既然奴隶们不肯献出鲜血和荣耀,就换个玩法。前两天艾尔骑士不是抓了个狼孩吗?放出去给他们玩玩。”
吉尔擦了滴额角上的汗,大声向观众宣布道:“感谢高贵的芙丽涅公主提供了一个新鲜的活物!一个前所未有,骇人听闻的狼孩!”
广场周围不起眼的小门悄无生气地打开了,里面扔出来一个开了门的兽笼,浑身脏兮兮的赤裸动物利索地从笼子里钻了出来。
所谓狼孩,指的是狼喂养大的孩子。在高登国,还属于一种罕见的现象。一些穷苦人家养不起多余的孩子,就把他们扔进森林里,运气好的时候,婴儿会碰到前来觅食的母狼,若是气味相投,母狼就把婴儿叼会自己的窝,用狼奶把他们喂大。狼孩从小在森林中长大,只知道像狼一样捕猎,性情十分凶猛,不懂一句人类的语言,如果不幸被人抓住,只会处死或是带去有特殊癖好的贵族那里,供贵族取乐。
这只狼孩十分凶猛,用手当前爪,向黎川扑去。
它的手脚灵活地像是猿猴,爬上黎川的脖子的时候,他竟然还没反应过来,长而尖锐的指甲已经在黎川的脖子和脸上挥舞下数道血痕,俊美卓逸的脸上带着点点红梅似的血迹,显出另一种邪气的艳丽。
黎川冷笑了一下,快如闪电的手一瞬间就抓住了狼孩的脖颈,单手把他拎在空中。狼孩还不肯罢休,抓着黎川的手,拼命挣扎,双腿用力地蹬黎川的腹部,发出“呜呜”的低吼声,哪里像半点七八岁大的同龄孩子。
亲手抓了这个狼孩的艾尔骑士也在包厢内,他看到这个情景差点打翻了酒杯,这个狼孩可是附近臭名昭著的“狼王的孩子”,别看它瘦小,却是喝母狼王的奶长大的,小小年纪已经捕猎了不少进入森林的成年男性。他抓狼孩的时候,废了不少心思,下了数个陷阱,还死了两个人,一个是不小心走入陷阱的倒霉蛋,另一个是被狼孩咬中脖颈,大出血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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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丽涅自然也听见了,她面色气得潮红,好容易平复下心情,她把吉尔唤到她的包厢,用手指着黎川问道:“虽然我不是希维尔市的常客,但现在已经到了拍卖时间?我出一千金币买这个男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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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尔苦着一张脸,只好照着公主的吩咐,跑到广场中心向众人宣布奴隶的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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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楼的平民区座位忽然传来了一声呼喊。
吉尔翻了个白眼,转到声音的方向说道:“亲爱的小姐,我不知道要强调几次奴隶市场的规则,坐在三到四层的平民没有拍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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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点点头,居然还是不死心地问道:“那请问这位先生,两万个金币够吗?”
看台上所有观众都惊呼了一声,吉尔吓得差点平地摔了一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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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今天不是公主来到现场,那他肯定爽快地接受这笔订单。可惜啊可惜,吉尔惋惜着自己的霉运,想要拒绝那位小姐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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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尔的脑子终于转过弯来了,狂喜就像饥饿的海鸟找到鲜鱼一样铺天盖地填满他的心房。
“两万五千金币!”他用平生最响亮的声音尖叫道。
绿色头发的小姐没有铃铛,仍然坚定地说道:“这种哄抬价格的游戏很浪费时间,我没有心情玩这个。五万金币,我要求包下场上所有的奴隶,包括还在候场的奴隶们。”
当时的高登国,王城里顶尖贵族一年的收入也不过最多一万金币,即便是芙丽涅公主一年也只有两万个金币可供她挥霍。五万,没有人能在转眼之间拿出五万枚金币,这相当于十处美丽的庄园和恢宏的城堡,两百个强壮的奴隶,可以堆成一座小山的金沙和宝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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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尔当然愉快地收下了两箱金砖,那位笑得像天使一样的小姐解释为何不用金币付钱时说,像他们这样的斯蒂姆国的人,出门都情愿带纯正的金砖,而不是沉甸甸的金币。
作为回报,吉尔给了他们一个小时准备足够五十个人出行的车马。
所有的奴隶都暂时先集聚在广场上,用或是惧怕或是崇敬的眼神看着他们的新主人,至于黎川,一开始就站到了夏甜身边,表示他们早已熟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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