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3章
推荐阅读: 邪王嗜宠:神医狂妃 邪王嗜宠鬼医狂妃 邪王嗜宠:鬼医狂妃 妖孽修真弃少 我寄人间 从今天起当首富 宠妻入骨:神秘老公有点坏 重生之再铸青春 超级修真弃少 修复师 万古第一神 我在坟场画皮十五年 裂天空骑 武神主宰 神医萌宝 重生南非当警察 神道仙尊 妖夫在上
“嗯,也好。《 ”陆静笙点点头,像老干部同意小下属的建议般,“我得监督你把安神汤给喝了才行。再说,家里有个人待着,说不定你还能睡得顺利点。”
进了屋,一下子暖和不少。
已是十一月的b城寒风凛冽,从蒙古高原南下的冷空气将树枝吹得光秃秃,整个城市显得非常萧条肃冷。
叶晓君小区里的车都停在地面上,陆静笙从温暖的车里出来时只扯了件羊绒披肩,里面薄薄的一件宽摆收腰衬衣,在楼道里说话的工夫冻得她够呛,也没好意思说。终于进屋,鼻尖红了一块,抱着披肩站在门禁口的全身镜前一瞧,狼狈尴尬。
“外面很冷。”叶晓君接过她的披肩挂好,“你先坐沙发上,我给你倒点热水。”
“别了,你别到处跑了,我要喝水自己会去倒。别我来你这儿坐一会儿还让你操劳。”
“烧个水算什么操劳。”
“听话。”陆静笙不容反驳地落下这两个字。
估计还记恨上次被叫“陆妹妹”的事,下定决心要扳回一城吗?看陆静笙特别坚定的表情,叶晓君除了想笑没别的想法。
“行,那咱们一起喝点汤,我去拿两块碗总可以吧?”
“嗯,你去。”
叶晓君去拿碗的时候陆静笙环视了一下这间带阁楼的小复式房间,窗外就是湖景,虽已深秋,但视野开阔,还能远眺a字地标,叶晓君竟是一个会享受生活的人。也不知她是一向如此还是在人生的哪个点上开了窍。
房间装修大家都喜欢用暖色调,利于休息睡眠调节心情。这屋子满眼的冷色调,站在楼下的客厅可以一眼望见小阁楼上敞开的大天窗。大大的工作桌上有很多资料,全部整齐摆放,笔记本放在正中。奇怪的画挂在墙上,电影大师的手稿钉在软木板上。
果然是单身的文艺女青年会选择的风格——很能提醒主人的个性,也的确容易睡不好觉。
当然,还出于一个特别小心眼的原因陆静笙趁主人不在好好打量了一下叶晓君的房子。这里是她一个人住,甚至没有第二个人的痕迹,果然没错,她现在单身无疑。
叶晓君拿了两块不同样式的碗回来,将汤缓缓倒出来,无比心安的陆静笙说:“你多喝点,我就尝尝味道,不好喝我再跟阿姨说。咱们不能只保证能安神,也得保证口感才是。”
叶晓君喝了一口:“嗯,很好喝这里面放了什么?人参?石莲肉?”
陆静笙眨眨眼:“我不知道。”
“如果真有效用,我也可以在家自己煲汤”
陆静笙插嘴:“不用我来送汤,就不用经常见到我了是吗?”
“你为什么这么想。我当然不是这个意思。天气太冷,你又有太多事情要做,不是么?”见陆静笙还要再说什么,叶晓君赶紧补问,“说到这,虞明庭那件事还有什么后续吗?我最近都没太关注。”
“没怎么样,如我所料,一些以前对我点头哈腰的人现在都绕着我走。”
叶晓君皱眉:“因为他们觉得你是爆料人?”
“对。虽然这圈子里人渣不少,为了钱什么卑鄙下流的事情都有人干,可说到底,每个圈子都有每个圈子的底限。你要吃可以,凭自己本事吃多饱都行,甚至有人会来跟你争食,这都正常。是,这个世界所有物种都在为了生存不断提升自己,让自己变得更强大,从而淘汰劣等物种。但我们是人类,是高等动物,是文明社会,我们都受过教育,你不能自己吃饱了就踹翻人家的饭碗,人家没有得罪到你,你这么做就是不仁义,会受到所有人鄙视。虞明庭知道她没证据,没法从刑法上摆我一道,但她可以从道德上让我倒霉。既然我陆静笙是个这么心狠手辣为达成目的不计后果的人,如果是你,你会愿意和我合作吗?即使我公司出品了多少大票房电影,你都不愿做这么高风险的事,对不对?”
叶晓君神情严肃地点点头。
“这件事我只能认栽。虞明庭死了,大家都觉得是我逼死的。除非她现在活过来亲口还我清白,还得是据理力争才行,不然谁会相信?就算有人相信,谁又会在乎我是逼了虞明庭一步还是逼了她很多步?”
叶晓君说:“这事你先不必想得太严重,别给自己心理负担。”
陆静笙笑了笑:“这话是我跟你说才是。你准备一下,我帮你预约一位心理医生,和她好好聊聊,可能会对你有帮助。”
叶晓君点点头:“谢谢你。”
“别谢来谢去了,给你客气的。那就这么说定了,我先约她,她有点难约,等定好了时间我再告诉你。”陆静笙站起来伸展了一下身子,有点突然道,“我今晚就不走了。”
叶晓君:“啊?”
“我留在这儿陪陪你?一个人住总是有点害怕吧,多个人应该能睡个好觉。”
叶晓君不是没想过她今夜留宿的可能性,但被她这么直接提出来,还是有点儿措手不及,善意提醒道:“我这儿,只有一张床”
“多大的床?”
“一米五的,单人床”
陆静笙也有点懵,她还真没想到这点。在她看来,宽不到两米的那都不□□。可都主动开口了,还往回缩的话也太丢人了,接话道:“没事,咱们都挺瘦的,够睡。”
叶晓君:“”
见叶晓君面色微红,生怕女同性恋圈子又有什么暗语或者不成文的规定是她不知道的,把她当流氓就不好办了:“那你睡床我睡地上也行,我没别的意思,真的,真的只是想陪陪你,让你睡个好觉。”
“你这么一解释,我倒是真要多想了。”叶晓君笑,“你放心,虽然我们不算太熟悉,但我对你很放心。”
陆静笙:“对我人品这么肯定?”
“你是直人啊。”
陆静笙:“”恨不能把多嘴的童幼宁吊打一百遍。
其实她在来之前就已经决定今晚要住这儿了。除了真心想让叶晓君能睡个好觉这个确定的原因之外,在她心底深处还真是有一份说不清道不明的意愿,或者说是使命感——她非要这么做。是因为叶晓君被无辜牵连进这件事吗?肯定有这个原因,也肯定不止这个原因。当真问自己一句,从内心深处会传来一句话:想见她,想陪着她,就这么简单。
“你这儿有酒吗?”陆静笙提议,“喝点酒助睡眠。”
叶晓君:“没有,我很少喝酒。”
“那我去买点吧。你这附近有没有卖葡萄酒的商店?我顺便带点吃的回来配酒,吃完喝完好睡觉。”
“有,但位置有点偏,还有一家卖熏肉的店,他们家熏肉口味很不错。”叶晓君站起来,“我和你一起去。”
“你神经不好,在家待着。告诉我店名,我导航去就行。”
叶晓君微笑:“我只是有些失眠,又不是腿脚不利索。而且出去吹吹风也好,在家闷太久了。”
两人同行也好。
叶晓君拿出她的呢子双排扣厚外套,黑色的底色有深绿色的暗纹,长至大腿处,下身短裙配皮鞋,厚厚的围巾将米分色的唇和小巧下巴都包裹起来。看上去就有种相当温暖的感觉,软绵绵的,抱起来肯定很舒服。
“我帮你去找件厚衣服,你这样肯定不行。”叶晓君看陆静笙这么清爽的模样就觉得冷。
“不用,我有衣服在车里。而且”陆静笙上下打量一眼比她矮大半个脑袋的平胸姑娘道,“你的衣服我穿起来应该有点困难。”
叶晓君:“”
单元门一开,冷风立即往里钻,陆静笙紧紧拽着她的披肩,削尖脑袋往车的方向小跑。叶晓君跟在她身后,吃力地跟着大长腿的步伐。
“这是要下雪吧。”坐到车里,陆静笙对着镜子整理了一下被吹乱的头发,“才十一月就这鬼天气,今年妖魔鬼怪真多,连天气都受大影响。”
“好像是。”叶晓君说,“我看天气预报,说今明两天或许会下雪。”
“你居然看天气预报。”陆静笙觉得不可思议,“你是老人家吗?”
“我是老人家。”叶晓君相当坦诚地接受她的定义,“小陆妹妹。”
陆静笙:“”
内向木讷都只是不熟时的假象吧?到底是个编剧,叶晓君嘴皮子比想象中的利索多了,逮到机会就占便宜,一种便宜好几种捞法,让人措手不及。
车开了一会儿,风声小了些。
葡萄酒和熟食都卖完,走出店门打算打道回府时,忽然发现街道上气氛不一样。
下雪了。
不知何时街道和树枝上覆了一层薄薄的白雪,让夜晚的颜色明亮了几分。雪很大,却降得很安静,雪花一朵朵地从天而降,落在陆静笙和叶晓君的身上,转瞬即逝。
风停雪落,竟也不太冷。将食物和酒放回车内,叶晓君说想在雪地里走一走。
这位失眠患者难得有心情散散步,美景当前,陆静笙也没什么好阻止的。
这一片算是商业区,高高的写字楼下一线大牌的商店拥有巨大的落地窗,从中映射出的灯光把雪地照得很美。两人在商业区宽阔的人行道上散步,没打伞,任雪花覆盖。
路人多少有些行色匆匆,她们脚步匆忙太久,也该缓下步伐仔细看看世界。
“你喜欢雪?”并肩走了一条街,陆静笙才缓缓开口。她依旧只披着羊绒长披肩,风歇了,也不算冷。去公司的时候她习惯性将头发盘起来,显得利落,今天散下的长卷发将她整个人的气质都柔化了。
“喜欢的不是雪本身,我只是喜欢雪地里漫步的气氛。有点冷,但比屋子里空气好,让我头脑清醒些。”不知何时,叶晓君变得理性。有可能是这一年来的经历让她发现生活中没人提及,只能自己经历的潜规则。当她明白这些藏在暗处极易绊倒人的潜规则时,她已经摔得浑身是血。不过很幸运,她没死,还活得更强壮。明白自己真正要的是什么,看得更长远。
“嗯。”陆静笙想起叶晓君捂住她眼睛,不让她看见尸体的那一幕。眼前的一切都显得温柔无比,大雪安静地飘在天空,或许这是一年中最美的一天。
手臂绕过叶晓君的后背,搂了搂她的肩膀,迎着她有些诧异和羞涩的眼神:
“真瘦。”陆静笙的目光里,路灯比消失不见的月亮更浪漫,“你就适合被疼爱。”
进了屋,一下子暖和不少。
已是十一月的b城寒风凛冽,从蒙古高原南下的冷空气将树枝吹得光秃秃,整个城市显得非常萧条肃冷。
叶晓君小区里的车都停在地面上,陆静笙从温暖的车里出来时只扯了件羊绒披肩,里面薄薄的一件宽摆收腰衬衣,在楼道里说话的工夫冻得她够呛,也没好意思说。终于进屋,鼻尖红了一块,抱着披肩站在门禁口的全身镜前一瞧,狼狈尴尬。
“外面很冷。”叶晓君接过她的披肩挂好,“你先坐沙发上,我给你倒点热水。”
“别了,你别到处跑了,我要喝水自己会去倒。别我来你这儿坐一会儿还让你操劳。”
“烧个水算什么操劳。”
“听话。”陆静笙不容反驳地落下这两个字。
估计还记恨上次被叫“陆妹妹”的事,下定决心要扳回一城吗?看陆静笙特别坚定的表情,叶晓君除了想笑没别的想法。
“行,那咱们一起喝点汤,我去拿两块碗总可以吧?”
“嗯,你去。”
叶晓君去拿碗的时候陆静笙环视了一下这间带阁楼的小复式房间,窗外就是湖景,虽已深秋,但视野开阔,还能远眺a字地标,叶晓君竟是一个会享受生活的人。也不知她是一向如此还是在人生的哪个点上开了窍。
房间装修大家都喜欢用暖色调,利于休息睡眠调节心情。这屋子满眼的冷色调,站在楼下的客厅可以一眼望见小阁楼上敞开的大天窗。大大的工作桌上有很多资料,全部整齐摆放,笔记本放在正中。奇怪的画挂在墙上,电影大师的手稿钉在软木板上。
果然是单身的文艺女青年会选择的风格——很能提醒主人的个性,也的确容易睡不好觉。
当然,还出于一个特别小心眼的原因陆静笙趁主人不在好好打量了一下叶晓君的房子。这里是她一个人住,甚至没有第二个人的痕迹,果然没错,她现在单身无疑。
叶晓君拿了两块不同样式的碗回来,将汤缓缓倒出来,无比心安的陆静笙说:“你多喝点,我就尝尝味道,不好喝我再跟阿姨说。咱们不能只保证能安神,也得保证口感才是。”
叶晓君喝了一口:“嗯,很好喝这里面放了什么?人参?石莲肉?”
陆静笙眨眨眼:“我不知道。”
“如果真有效用,我也可以在家自己煲汤”
陆静笙插嘴:“不用我来送汤,就不用经常见到我了是吗?”
“你为什么这么想。我当然不是这个意思。天气太冷,你又有太多事情要做,不是么?”见陆静笙还要再说什么,叶晓君赶紧补问,“说到这,虞明庭那件事还有什么后续吗?我最近都没太关注。”
“没怎么样,如我所料,一些以前对我点头哈腰的人现在都绕着我走。”
叶晓君皱眉:“因为他们觉得你是爆料人?”
“对。虽然这圈子里人渣不少,为了钱什么卑鄙下流的事情都有人干,可说到底,每个圈子都有每个圈子的底限。你要吃可以,凭自己本事吃多饱都行,甚至有人会来跟你争食,这都正常。是,这个世界所有物种都在为了生存不断提升自己,让自己变得更强大,从而淘汰劣等物种。但我们是人类,是高等动物,是文明社会,我们都受过教育,你不能自己吃饱了就踹翻人家的饭碗,人家没有得罪到你,你这么做就是不仁义,会受到所有人鄙视。虞明庭知道她没证据,没法从刑法上摆我一道,但她可以从道德上让我倒霉。既然我陆静笙是个这么心狠手辣为达成目的不计后果的人,如果是你,你会愿意和我合作吗?即使我公司出品了多少大票房电影,你都不愿做这么高风险的事,对不对?”
叶晓君神情严肃地点点头。
“这件事我只能认栽。虞明庭死了,大家都觉得是我逼死的。除非她现在活过来亲口还我清白,还得是据理力争才行,不然谁会相信?就算有人相信,谁又会在乎我是逼了虞明庭一步还是逼了她很多步?”
叶晓君说:“这事你先不必想得太严重,别给自己心理负担。”
陆静笙笑了笑:“这话是我跟你说才是。你准备一下,我帮你预约一位心理医生,和她好好聊聊,可能会对你有帮助。”
叶晓君点点头:“谢谢你。”
“别谢来谢去了,给你客气的。那就这么说定了,我先约她,她有点难约,等定好了时间我再告诉你。”陆静笙站起来伸展了一下身子,有点突然道,“我今晚就不走了。”
叶晓君:“啊?”
“我留在这儿陪陪你?一个人住总是有点害怕吧,多个人应该能睡个好觉。”
叶晓君不是没想过她今夜留宿的可能性,但被她这么直接提出来,还是有点儿措手不及,善意提醒道:“我这儿,只有一张床”
“多大的床?”
“一米五的,单人床”
陆静笙也有点懵,她还真没想到这点。在她看来,宽不到两米的那都不□□。可都主动开口了,还往回缩的话也太丢人了,接话道:“没事,咱们都挺瘦的,够睡。”
叶晓君:“”
见叶晓君面色微红,生怕女同性恋圈子又有什么暗语或者不成文的规定是她不知道的,把她当流氓就不好办了:“那你睡床我睡地上也行,我没别的意思,真的,真的只是想陪陪你,让你睡个好觉。”
“你这么一解释,我倒是真要多想了。”叶晓君笑,“你放心,虽然我们不算太熟悉,但我对你很放心。”
陆静笙:“对我人品这么肯定?”
“你是直人啊。”
陆静笙:“”恨不能把多嘴的童幼宁吊打一百遍。
其实她在来之前就已经决定今晚要住这儿了。除了真心想让叶晓君能睡个好觉这个确定的原因之外,在她心底深处还真是有一份说不清道不明的意愿,或者说是使命感——她非要这么做。是因为叶晓君被无辜牵连进这件事吗?肯定有这个原因,也肯定不止这个原因。当真问自己一句,从内心深处会传来一句话:想见她,想陪着她,就这么简单。
“你这儿有酒吗?”陆静笙提议,“喝点酒助睡眠。”
叶晓君:“没有,我很少喝酒。”
“那我去买点吧。你这附近有没有卖葡萄酒的商店?我顺便带点吃的回来配酒,吃完喝完好睡觉。”
“有,但位置有点偏,还有一家卖熏肉的店,他们家熏肉口味很不错。”叶晓君站起来,“我和你一起去。”
“你神经不好,在家待着。告诉我店名,我导航去就行。”
叶晓君微笑:“我只是有些失眠,又不是腿脚不利索。而且出去吹吹风也好,在家闷太久了。”
两人同行也好。
叶晓君拿出她的呢子双排扣厚外套,黑色的底色有深绿色的暗纹,长至大腿处,下身短裙配皮鞋,厚厚的围巾将米分色的唇和小巧下巴都包裹起来。看上去就有种相当温暖的感觉,软绵绵的,抱起来肯定很舒服。
“我帮你去找件厚衣服,你这样肯定不行。”叶晓君看陆静笙这么清爽的模样就觉得冷。
“不用,我有衣服在车里。而且”陆静笙上下打量一眼比她矮大半个脑袋的平胸姑娘道,“你的衣服我穿起来应该有点困难。”
叶晓君:“”
单元门一开,冷风立即往里钻,陆静笙紧紧拽着她的披肩,削尖脑袋往车的方向小跑。叶晓君跟在她身后,吃力地跟着大长腿的步伐。
“这是要下雪吧。”坐到车里,陆静笙对着镜子整理了一下被吹乱的头发,“才十一月就这鬼天气,今年妖魔鬼怪真多,连天气都受大影响。”
“好像是。”叶晓君说,“我看天气预报,说今明两天或许会下雪。”
“你居然看天气预报。”陆静笙觉得不可思议,“你是老人家吗?”
“我是老人家。”叶晓君相当坦诚地接受她的定义,“小陆妹妹。”
陆静笙:“”
内向木讷都只是不熟时的假象吧?到底是个编剧,叶晓君嘴皮子比想象中的利索多了,逮到机会就占便宜,一种便宜好几种捞法,让人措手不及。
车开了一会儿,风声小了些。
葡萄酒和熟食都卖完,走出店门打算打道回府时,忽然发现街道上气氛不一样。
下雪了。
不知何时街道和树枝上覆了一层薄薄的白雪,让夜晚的颜色明亮了几分。雪很大,却降得很安静,雪花一朵朵地从天而降,落在陆静笙和叶晓君的身上,转瞬即逝。
风停雪落,竟也不太冷。将食物和酒放回车内,叶晓君说想在雪地里走一走。
这位失眠患者难得有心情散散步,美景当前,陆静笙也没什么好阻止的。
这一片算是商业区,高高的写字楼下一线大牌的商店拥有巨大的落地窗,从中映射出的灯光把雪地照得很美。两人在商业区宽阔的人行道上散步,没打伞,任雪花覆盖。
路人多少有些行色匆匆,她们脚步匆忙太久,也该缓下步伐仔细看看世界。
“你喜欢雪?”并肩走了一条街,陆静笙才缓缓开口。她依旧只披着羊绒长披肩,风歇了,也不算冷。去公司的时候她习惯性将头发盘起来,显得利落,今天散下的长卷发将她整个人的气质都柔化了。
“喜欢的不是雪本身,我只是喜欢雪地里漫步的气氛。有点冷,但比屋子里空气好,让我头脑清醒些。”不知何时,叶晓君变得理性。有可能是这一年来的经历让她发现生活中没人提及,只能自己经历的潜规则。当她明白这些藏在暗处极易绊倒人的潜规则时,她已经摔得浑身是血。不过很幸运,她没死,还活得更强壮。明白自己真正要的是什么,看得更长远。
“嗯。”陆静笙想起叶晓君捂住她眼睛,不让她看见尸体的那一幕。眼前的一切都显得温柔无比,大雪安静地飘在天空,或许这是一年中最美的一天。
手臂绕过叶晓君的后背,搂了搂她的肩膀,迎着她有些诧异和羞涩的眼神:
“真瘦。”陆静笙的目光里,路灯比消失不见的月亮更浪漫,“你就适合被疼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