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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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静笙这个搂肩动作只持续了两秒,手就从叶晓君的肩头移开了。。し0。
这个搂肩动作在陆静笙看来,不过是用手臂的长度来测量一下身边人的肩宽,结论也说出去了,所以这是个心无城府的动作。
叶晓君也没觉得她别有心机,至少表面上没体现出来,依旧很淡然地走在雪地里。
“为什么我就适合被疼爱?”叶晓君抬头看陆静笙,“难道我不能去疼爱别人?”
陆静笙出神了两秒钟,叶晓君就走到前面去了。
“陆小姐,你有没有听过一个关于雪的故事?”叶晓君手指缩在衣袖里,只露出米分色的指尖,“传说天与地是一对相恋却永远无法在一起的恋人。每当冬季到来,最冷的时候,天空看见大地上冷风过境,便会担忧地降下雪花,形成一床被子,盖在大地身上。”
陆静笙听得有些恍惚:“你们女文青说话一套一套的,这是哄小孩的童话?”
叶晓君:“”
陆静笙恍然:“又把我当小孩看是么。”
好吧。叶晓君心想,有些人的脑子会在不同的方面有不同程度的活跃。像陆静笙这种,商场上很厉害,和人撕起来特有主意,但明显,大脑也有它的短板。
“不。”叶晓君说,“我的意思是,你穿的这么少别冻着你,咱们回家。”
叶晓君一路没再说话,可看表情又不像是生气。这时候陆静笙就很想把刚刚绑上去吊打的童幼宁放下来,帮她拍拍身上的灰,问一问她的意见:叶姑娘这是什么意思?怎么说的话我都听不太懂?是我们这些商人和她们文青之间有不可跨越的鸿沟呢,还是她真的就是在说字面意思我想太多了?
陆静笙的确很少接触叶晓君这类型的人,在认识最初她也能参透她的想法——无非是个骨子里有点儿文人酸腐气的编剧,性格内向不善于推销自己,归根结底还是脸皮薄,或是童年的生活让她多少有些自卑。要在工作合作上拿下她其实不难,尊重她的意见和职业素养,别一身铜臭味熏着她。简单来说,就得一切顺着她来就行。
可一旦脱离了工作层面,叶晓君这个人就变得无比复杂。
她简简单单的一句话简直比阅读理解还要意义丰富。
心里隐隐约约有个念头呼之欲出,陆静笙觉得很有可能。
毕竟和叶晓君在一起的时候,就算两个人沉默着或说些无关痛痒的话,也比和男人认真数星星来得有趣。
回到小区里,拎着酒和熟食从车里出来,要上楼的时候叶晓君忽然停住了脚步。
陆静笙回头看她,见她双眼发亮,在很认真听着什么:“你有听到什么声音吗?”
“声音?”
叶晓君往绿化丛里走去,小小的身影淹没在白雪之下的黑暗内,雪块被她挤落到地面。陆静笙抱着她那两瓶葡萄酒往绿化丛里伸脖子,见她半天没出来,忍不住唤了一声:“叶晓君——没事儿吧你——”
绿化丛动了动,叶晓君头顶着一团雪走了出来,不仅拎着她的熟食,怀中似乎多了一样事物。
从昏暗处走来,陆静笙忍着笑意将她头顶的雪拍去,一个毛茸茸的小脑袋从叶晓君横着的胳膊里顶了出来。
“猫?”陆静笙眉毛一挑,活生生地退后一步。
“你怕猫?”叶晓君还真没想到。
“也不是怕,就是小时候被猫挠过,有点儿心理阴影。”
“只是心理阴影?”
“嗯。”
叶晓君将刚出生没多久的小奶猫托在手掌上,送到陆静笙面前,陆静笙立即又退了几步,脸色都变了:
“你!”
“果然还是怕嘛。”叶晓君像是发现了什么有趣的新鲜事物,“原来天不怕地不怕的陆总裁居然怕猫。”
陆静笙:“”
“放心,它这会儿饿得没力气欺负你了,叫都没力气叫了。”叶晓君戳了戳它的小脑袋,“是不是?你要欺负陆总裁吗?”
陆静笙:“叶晓君,你想死吗”
小奶猫浑身的毛都被打湿了,估计被冻够呛,瑟瑟发抖,声音像被撕裂了一般,又脆又微弱。叶晓君的怀抱似乎让它很舒服,脏脏的小肉爪伸出针一样细的指甲,抠住呢子大衣。
陆静笙见它不怎么动弹,眼睛前糊了一层屎一样的东西,又瘦又脏,非常丑。
“走。”叶晓君就这样抱着它去开单元门,被陆静笙拦住了:
“等一下,你不是想养它吧?”
叶晓君反问:“为什么不可以?它被装在个箱子里,一看就是家猫生完后被抛弃的,不知道为什么只有它一只,放任它不管的话它熬不过今晚。”
“可是”陆静笙特别别扭,她的确怕猫,真不知道这长得一脸邪恶的生物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喜欢。
以前童幼宁家简直就是大型猫类养殖场,什么类型的猫都有。从大门进来,院子里全都是猫,蹲草里的站墙头的,只要她一来,齐刷刷地盯着她,那感觉自己就像是刚进监狱被各路大哥注视的新丁。在她家里走一圈,随时随地随便哪个拐角处都有和一只猫相遇并且吓彼此一大跳的可能。这种生物特别爱藏在极难被发现的地方,特别还是高处。陆静笙的头发被这些小贱手勾了不知多少次,向童幼宁抱怨,童幼宁还安抚她,并对她家猫这等无礼的行为没有丝毫悔意,甚至热情地赞扬道:
“贱才可爱,我家的宝贝们实在太可爱了。”
女人一旦生了孩子之后,无论在此之前曾多少次扬言自己不喜欢小孩厌恶小孩,她都会将她的小孩刷满整个朋友圈,聊天的话题里也全都是孩子。
而不结婚的那部分女人,一旦养了只宠物,其话题率和宠溺程度不会低于孩子。
陆静笙觉得自己天生就和小孩c宠物这类软绵绵又喜欢吵闹的麻烦物种绝缘,不喜欢,也一辈子不会拥有。
叶晓君居然这么随便就要抱脏兮兮的小野猫回去,陆静笙打道回府的念头都有了。
“你不用怕,我把它放在楼下客厅,以它的体格根本无法上楼,你就放心吧。”看穿了陆静笙的顾虑,叶晓君的安慰总是很及时。但陆静笙怎么可能会承认呢?
“谁怕?我怎么可能会怕这种小东西。”
“是么?那你帮我抱一下,我开门。”
“钥匙给我,我来开。”
单元门的门禁打开的那一刻,陆静笙分明听见叶晓君憋笑的声音
今天根本就不该来吧,出门之前没看看星座运程,白羊座肯定水逆了这是。
回到家里,叶晓君先将熟食装盘,给陆静笙找来酒杯,让她先倒酒:“我去给小猫擦擦身子。”
这么小的奶猫带回家不能直接洗澡,不然很容易着凉感冒。太晚了,家附近也没有动物医院,叶晓君只好先给它擦个身子,用棉棒沾掉眼前的脏东西,明天一早去动物医院好好检查一番。
用浸了温水的毛巾好好擦了个身,打开电吹风调到最低,慢慢将它身体吹干。小奶猫看上去出生还不到一周,都还没巴掌大,眼睛闭得紧紧的,米分色的鼻头下一张没牙的小嘴不时张开,像是在叫,却听不到声音。
从卫生间出来时,陆静笙问她:“你家连个餐桌都没有,要在哪里吃饭?”
叶晓君:“在工作桌上吃就好了,我都在那儿吃,空间大,盘子怎么摆都行。”
“你怎么会是个生活这么不讲究的人。”陆静笙将酒和摆盘好的熟食转移到宽大的工作桌上。
“我一个人过日子,除了保持整洁外,似乎也没太讲究的必要。”叶晓君将小奶猫放在工作桌的另一边,远离食物,再折返回去洗手。
陆静笙瞄一眼那只小魔怪,依旧很丑。虽然毛被清洁过,身上的脏东西不见了,但一颗大脑袋和外星人无异,耳朵c尾巴都那么小点点,蜷缩着这真的是猫吗?
不过,动物似乎有治郁的效果,叶晓君养只猫,可能对她快些摆脱心理阴影有帮助。
叶晓君带了两双筷子坐回来,陆静笙问道:“你以前有养猫吗?”
“很小的时候养过,一只狸花,后背上是黑灰色的毛,肚子四肢是白色的,和它一样。”说着指了指那只在慢慢爬的小猫,“说起来,它应该饿死了,我先给它弄点吃的去。你先吃吧。”
自从这只猫出现后,叶晓君一晚上都在折腾和猫有关的事。一会儿将饼干碾碎泡水喂给它吃,一会儿又戳一戳它的肚子,一会儿又上网查附近哪里有好点的动物医院。
陆静笙虽有种被冷落的感觉,但见她似乎恢复了点活力,也算是功德圆满了难不成还得和只猫争什么?
小猫吃饱喝足,终于窝在沙发上睡着了。叶晓君也算是安定下来,好好吃菜喝酒。
“后来你养的那只猫呢?”陆静笙继续问。
“我爸妈离婚的时候我跟我妈搬走了,要坐车,带不了猫,也没人愿意收养它,就将它放走了。”回忆起幼年时养的那只猫,语气上云淡风轻,但还是很明显地不舍,“后来我有回去找过它,但就一直没找到,可能它去别的地方生活了。”
“听你的口音,你好像不是b城人。”
“对,我是南方人。我小时候想当个写小说的,在成长的过程中看了很多电影,又想当编剧。我知道b城或许不太适合我的个性,可是想当编剧除了来b城我还能有什么别的选择吗。”
“你不喜欢b城?我觉得我家乡还是不错的。”
“大家自然都说自己家乡好。”
“你也觉得你家乡好了,有机会带我去玩玩?”
叶晓君思索了一下,道:“或许不太好,我不喜欢那儿。”
这姑娘身上似乎有无穷无尽的故事。刚认识她那会儿正赶上她和前任分手,好一场腥风血雨。
不喜欢家乡,年少父母离异,大学毕业即将要进入人生最迷茫阶段时母亲又去世这些事情在最初确定栽培她为博展编剧主管时陆静笙就知道了,当时并没有什么感觉,不过就是一份略有凄惨但与她何干的“别人的人生”。
可现在,这姑娘就坐在她对面。话不多,看着挺坚强,骨子里却爱哭;手无缚鸡之力,却通晓多国语言,好像还能过目不忘;喜欢动物,对人反而很疏远
这一切标签聚合在叶晓君的身上,形成一个词——特别。
是的,不是可怜,是特别。陆静笙一点都不觉得她可怜。
陆静笙从小就出席各大酒局宴会,她和童幼宁号称能喝掉一个太平洋。对自己的酒量她非常有自信。
可今晚她和叶晓君一同喝掉了两瓶葡萄酒而已,看着对面的姑娘脸越来越红,觉得自己也有些飘。
脑子清醒,心情却醉了。
但醉得有理。
这个搂肩动作在陆静笙看来,不过是用手臂的长度来测量一下身边人的肩宽,结论也说出去了,所以这是个心无城府的动作。
叶晓君也没觉得她别有心机,至少表面上没体现出来,依旧很淡然地走在雪地里。
“为什么我就适合被疼爱?”叶晓君抬头看陆静笙,“难道我不能去疼爱别人?”
陆静笙出神了两秒钟,叶晓君就走到前面去了。
“陆小姐,你有没有听过一个关于雪的故事?”叶晓君手指缩在衣袖里,只露出米分色的指尖,“传说天与地是一对相恋却永远无法在一起的恋人。每当冬季到来,最冷的时候,天空看见大地上冷风过境,便会担忧地降下雪花,形成一床被子,盖在大地身上。”
陆静笙听得有些恍惚:“你们女文青说话一套一套的,这是哄小孩的童话?”
叶晓君:“”
陆静笙恍然:“又把我当小孩看是么。”
好吧。叶晓君心想,有些人的脑子会在不同的方面有不同程度的活跃。像陆静笙这种,商场上很厉害,和人撕起来特有主意,但明显,大脑也有它的短板。
“不。”叶晓君说,“我的意思是,你穿的这么少别冻着你,咱们回家。”
叶晓君一路没再说话,可看表情又不像是生气。这时候陆静笙就很想把刚刚绑上去吊打的童幼宁放下来,帮她拍拍身上的灰,问一问她的意见:叶姑娘这是什么意思?怎么说的话我都听不太懂?是我们这些商人和她们文青之间有不可跨越的鸿沟呢,还是她真的就是在说字面意思我想太多了?
陆静笙的确很少接触叶晓君这类型的人,在认识最初她也能参透她的想法——无非是个骨子里有点儿文人酸腐气的编剧,性格内向不善于推销自己,归根结底还是脸皮薄,或是童年的生活让她多少有些自卑。要在工作合作上拿下她其实不难,尊重她的意见和职业素养,别一身铜臭味熏着她。简单来说,就得一切顺着她来就行。
可一旦脱离了工作层面,叶晓君这个人就变得无比复杂。
她简简单单的一句话简直比阅读理解还要意义丰富。
心里隐隐约约有个念头呼之欲出,陆静笙觉得很有可能。
毕竟和叶晓君在一起的时候,就算两个人沉默着或说些无关痛痒的话,也比和男人认真数星星来得有趣。
回到小区里,拎着酒和熟食从车里出来,要上楼的时候叶晓君忽然停住了脚步。
陆静笙回头看她,见她双眼发亮,在很认真听着什么:“你有听到什么声音吗?”
“声音?”
叶晓君往绿化丛里走去,小小的身影淹没在白雪之下的黑暗内,雪块被她挤落到地面。陆静笙抱着她那两瓶葡萄酒往绿化丛里伸脖子,见她半天没出来,忍不住唤了一声:“叶晓君——没事儿吧你——”
绿化丛动了动,叶晓君头顶着一团雪走了出来,不仅拎着她的熟食,怀中似乎多了一样事物。
从昏暗处走来,陆静笙忍着笑意将她头顶的雪拍去,一个毛茸茸的小脑袋从叶晓君横着的胳膊里顶了出来。
“猫?”陆静笙眉毛一挑,活生生地退后一步。
“你怕猫?”叶晓君还真没想到。
“也不是怕,就是小时候被猫挠过,有点儿心理阴影。”
“只是心理阴影?”
“嗯。”
叶晓君将刚出生没多久的小奶猫托在手掌上,送到陆静笙面前,陆静笙立即又退了几步,脸色都变了:
“你!”
“果然还是怕嘛。”叶晓君像是发现了什么有趣的新鲜事物,“原来天不怕地不怕的陆总裁居然怕猫。”
陆静笙:“”
“放心,它这会儿饿得没力气欺负你了,叫都没力气叫了。”叶晓君戳了戳它的小脑袋,“是不是?你要欺负陆总裁吗?”
陆静笙:“叶晓君,你想死吗”
小奶猫浑身的毛都被打湿了,估计被冻够呛,瑟瑟发抖,声音像被撕裂了一般,又脆又微弱。叶晓君的怀抱似乎让它很舒服,脏脏的小肉爪伸出针一样细的指甲,抠住呢子大衣。
陆静笙见它不怎么动弹,眼睛前糊了一层屎一样的东西,又瘦又脏,非常丑。
“走。”叶晓君就这样抱着它去开单元门,被陆静笙拦住了:
“等一下,你不是想养它吧?”
叶晓君反问:“为什么不可以?它被装在个箱子里,一看就是家猫生完后被抛弃的,不知道为什么只有它一只,放任它不管的话它熬不过今晚。”
“可是”陆静笙特别别扭,她的确怕猫,真不知道这长得一脸邪恶的生物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喜欢。
以前童幼宁家简直就是大型猫类养殖场,什么类型的猫都有。从大门进来,院子里全都是猫,蹲草里的站墙头的,只要她一来,齐刷刷地盯着她,那感觉自己就像是刚进监狱被各路大哥注视的新丁。在她家里走一圈,随时随地随便哪个拐角处都有和一只猫相遇并且吓彼此一大跳的可能。这种生物特别爱藏在极难被发现的地方,特别还是高处。陆静笙的头发被这些小贱手勾了不知多少次,向童幼宁抱怨,童幼宁还安抚她,并对她家猫这等无礼的行为没有丝毫悔意,甚至热情地赞扬道:
“贱才可爱,我家的宝贝们实在太可爱了。”
女人一旦生了孩子之后,无论在此之前曾多少次扬言自己不喜欢小孩厌恶小孩,她都会将她的小孩刷满整个朋友圈,聊天的话题里也全都是孩子。
而不结婚的那部分女人,一旦养了只宠物,其话题率和宠溺程度不会低于孩子。
陆静笙觉得自己天生就和小孩c宠物这类软绵绵又喜欢吵闹的麻烦物种绝缘,不喜欢,也一辈子不会拥有。
叶晓君居然这么随便就要抱脏兮兮的小野猫回去,陆静笙打道回府的念头都有了。
“你不用怕,我把它放在楼下客厅,以它的体格根本无法上楼,你就放心吧。”看穿了陆静笙的顾虑,叶晓君的安慰总是很及时。但陆静笙怎么可能会承认呢?
“谁怕?我怎么可能会怕这种小东西。”
“是么?那你帮我抱一下,我开门。”
“钥匙给我,我来开。”
单元门的门禁打开的那一刻,陆静笙分明听见叶晓君憋笑的声音
今天根本就不该来吧,出门之前没看看星座运程,白羊座肯定水逆了这是。
回到家里,叶晓君先将熟食装盘,给陆静笙找来酒杯,让她先倒酒:“我去给小猫擦擦身子。”
这么小的奶猫带回家不能直接洗澡,不然很容易着凉感冒。太晚了,家附近也没有动物医院,叶晓君只好先给它擦个身子,用棉棒沾掉眼前的脏东西,明天一早去动物医院好好检查一番。
用浸了温水的毛巾好好擦了个身,打开电吹风调到最低,慢慢将它身体吹干。小奶猫看上去出生还不到一周,都还没巴掌大,眼睛闭得紧紧的,米分色的鼻头下一张没牙的小嘴不时张开,像是在叫,却听不到声音。
从卫生间出来时,陆静笙问她:“你家连个餐桌都没有,要在哪里吃饭?”
叶晓君:“在工作桌上吃就好了,我都在那儿吃,空间大,盘子怎么摆都行。”
“你怎么会是个生活这么不讲究的人。”陆静笙将酒和摆盘好的熟食转移到宽大的工作桌上。
“我一个人过日子,除了保持整洁外,似乎也没太讲究的必要。”叶晓君将小奶猫放在工作桌的另一边,远离食物,再折返回去洗手。
陆静笙瞄一眼那只小魔怪,依旧很丑。虽然毛被清洁过,身上的脏东西不见了,但一颗大脑袋和外星人无异,耳朵c尾巴都那么小点点,蜷缩着这真的是猫吗?
不过,动物似乎有治郁的效果,叶晓君养只猫,可能对她快些摆脱心理阴影有帮助。
叶晓君带了两双筷子坐回来,陆静笙问道:“你以前有养猫吗?”
“很小的时候养过,一只狸花,后背上是黑灰色的毛,肚子四肢是白色的,和它一样。”说着指了指那只在慢慢爬的小猫,“说起来,它应该饿死了,我先给它弄点吃的去。你先吃吧。”
自从这只猫出现后,叶晓君一晚上都在折腾和猫有关的事。一会儿将饼干碾碎泡水喂给它吃,一会儿又戳一戳它的肚子,一会儿又上网查附近哪里有好点的动物医院。
陆静笙虽有种被冷落的感觉,但见她似乎恢复了点活力,也算是功德圆满了难不成还得和只猫争什么?
小猫吃饱喝足,终于窝在沙发上睡着了。叶晓君也算是安定下来,好好吃菜喝酒。
“后来你养的那只猫呢?”陆静笙继续问。
“我爸妈离婚的时候我跟我妈搬走了,要坐车,带不了猫,也没人愿意收养它,就将它放走了。”回忆起幼年时养的那只猫,语气上云淡风轻,但还是很明显地不舍,“后来我有回去找过它,但就一直没找到,可能它去别的地方生活了。”
“听你的口音,你好像不是b城人。”
“对,我是南方人。我小时候想当个写小说的,在成长的过程中看了很多电影,又想当编剧。我知道b城或许不太适合我的个性,可是想当编剧除了来b城我还能有什么别的选择吗。”
“你不喜欢b城?我觉得我家乡还是不错的。”
“大家自然都说自己家乡好。”
“你也觉得你家乡好了,有机会带我去玩玩?”
叶晓君思索了一下,道:“或许不太好,我不喜欢那儿。”
这姑娘身上似乎有无穷无尽的故事。刚认识她那会儿正赶上她和前任分手,好一场腥风血雨。
不喜欢家乡,年少父母离异,大学毕业即将要进入人生最迷茫阶段时母亲又去世这些事情在最初确定栽培她为博展编剧主管时陆静笙就知道了,当时并没有什么感觉,不过就是一份略有凄惨但与她何干的“别人的人生”。
可现在,这姑娘就坐在她对面。话不多,看着挺坚强,骨子里却爱哭;手无缚鸡之力,却通晓多国语言,好像还能过目不忘;喜欢动物,对人反而很疏远
这一切标签聚合在叶晓君的身上,形成一个词——特别。
是的,不是可怜,是特别。陆静笙一点都不觉得她可怜。
陆静笙从小就出席各大酒局宴会,她和童幼宁号称能喝掉一个太平洋。对自己的酒量她非常有自信。
可今晚她和叶晓君一同喝掉了两瓶葡萄酒而已,看着对面的姑娘脸越来越红,觉得自己也有些飘。
脑子清醒,心情却醉了。
但醉得有理。